女子投保后患癌索赔60万遭拒,众多自媒体批判保险公司不专业,却没说到重点!
2021年 第 089 篇
3月16号,番茄的好友大将在我的同业群里转发了一条微博。当时番茄并没有在意,中午出去吃饭的时间,打开看了下内容。
▲ 微博热搜截图
宓女士表示不理解,随后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通过视频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院做出判决依据有如下要点:
实际前面的内容已经把这个案例和最后法院的审判结论和依据都说的很清楚了。
法院的判决非常合理,态度也非常明确:保险公司这次拒赔非常不合理,保险公司的理赔表现的很不专业。
网上大部分文章的科普和解读主要有下面一些内容。
1.科普肺部磨玻璃结节和肺癌的关系。肺癌可能表现为磨玻璃结节,但是磨玻璃结节并不定是肺癌。
2.科普等待期概念以及等待期内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和出现轻症或者重疾的情况,不同公司保险合同的处理方法。这个不展开讲!
3.不同保险条款中规定的是初次确诊,还是初次发病对本案理赔的影响。
4.这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确实没有对等待期180天的描述进行加粗等着重提示。
5.给出消费者一些提示。比如:购买保险前,看清楚条款。等待期内尽快减少体检,虽然概率很小,但是以防万一。
一些基础性的知识,他们都科普了,番茄就不再讲了。下面番茄重点说下自己对他们理解不认同的地方和依据。
这实际是法院审判此类案件常用的判据。在很多保险纠纷的案件中都有这类的描述。这个判据也是有依旧的,但是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的条款都存在这个问题,没有进行加粗,黑体等提示。保险公司也很难证明自己进行口头或者书面解释说明了。
比如下面是案例中这家保险公司合同的截图:
这是一条比较好用的依据。如果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案例,该怎么做……,点到为止!
当然,番茄觉得只有这一条还是不保险的,也并不想过多解读这一条!
其次,为什么说这次保险公司的拒赔很不专业呢?我们看下这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就知道了。条款对于初次患重疾的定义是非常明确的:
▲ 截取自某重疾条款
同时满足上面四个条件,才属于“初次患有重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出险”。那么在等待期内发现磨玻璃结节,很显然就不满足上述(二)的条件。
你的条款中是这种描述,保险公司怎么好意思拿等待期内肺部磨玻璃结节拒赔,真的是非常的不专业。所以法院的法官也是毫不客气,判赔!
但是也有部分自媒体更进一步,认为这家公司的条款对于初次确诊的定义是这样的,判赔是合理的,但是有一些保险公司的条款不是这样的,案例中的女士的情况就可能被拒赔。
番茄发现持有这种观念的自媒体保险人还不是少数,还包括很多大V。那这种观念是否正确呢?
实际2020年1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人身险部函〔2020〕9号),集中通报了若干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
其中,在“产品条款表述问题”中提到,“条款表述易引发纠纷,如部分公司报送的健康险产品,条款中约定将等待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作为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与体征均无客观判定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
这个文章番茄最近还刚刚转载过:见维权丨从银保监会点名通报中学习如何帮客户争取权益!正好在本案之前!
此外,番茄还转载过一篇文章,同样的讲到了这段话。那就是今年年初,监管部分发布的73条负面清单。见:73条!2021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公布。
▲ 需要完整文件请私信番茄
最后还是再吹一句,这个案件的解读实际是自媒体保险人是否专业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