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职业教育正名,即将翻开新篇章
在国家眼中,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不断地提升,不断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势必迎来一个全新的市场,职业教育的风口随之来袭。
最近这段时间,k12的频频 “崴脚” 让人们对于在线教育乃至整个教育领域产生了疑问,政策一方面对学科教育培训正大力打击和限制,另一方面对职业教育不遗余力地予以支持,这背后既关系民生,也深藏国家下一步战略。
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集中反馈了一些这个行业领域的疑难杂问题,国家将重心放在了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上,希望通过职业教育来培养出更多有专业技术知识能力的高精尖职业人才,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人才赋能提供法律基础。
仔细阅读职业教育法的新修订草案,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态度。
1、正名
它的名字不再是层次教育,而是类型教育,跻身正常的普通教育地位,职业教育首次在公开文件中被点明类型教育地位,是于2006年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体现的;首次被认定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是于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职业教育首次作为类型教育与普通教育并列,以平等的地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2、激励
鼓励多方参与到职业教育中,并且明确了职业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作用上的并列地位。
文件内数次用到“支持”、“鼓励”、“推进”等词,并明确提到“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
尤其提到了企业和社会组织也要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当中来,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职业教育当中,以需求为基础,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
3、学徒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是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一个方向,其中在草案中作出了规定,明确国家推行学徒制度,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学徒培训。
通过《修订草案》当中的这些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热”,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篇章即将正式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