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协会员:“门槛”多高,“身价”几何?
邵建武:《入会细则》中对此表述不清楚是因为它无法表述清楚,考虑到艺术创作的特殊性,就不能运用一个机器化的语言来表述,也就没有“一刀切”的标准。只是因为现在想要“一刀切”,又要顾及特殊个例,因而生成了这个“悖论”。
以考核艺术家的学术成就为例。众所周知,现在的出版行业已经非常市场化,出版物、学术研讨会以及著作的“好评”都可以花钱买到;那么出版物的学术成就和影响力还有意义吗?再如展览,试问哪个场馆不能用钱交换到?所以,既然都能花钱买到,就意味着那些“打分”的标准,很可能会变为另一种形式的“花钱的坏”,甚至衍生出腐败。
邓国源:既然很多条款制定得非常细致,那么这种模糊的表述就不应该存在。关于考核“社会影响力”的标准也应该明确细化,例如在金色大厅举办过演唱会,可算作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等,因为模糊的表达在我们的惯性思维中会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中国美协关于特殊艺术人才的吸纳,需经过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的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或通过专家组评审后才可“酌情照顾”。例如,很多观念或抽象艺术家的作品在当代艺术领域十分出色,尽管在时代精神上与主流思想一致,而碍于作品的表现形式,会使得相关展览没有邀请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就会去考核该艺术家的能力是否已经符合入会标准,因此应该由委员会集体讨论、推荐和专家表决。
前不久,天津美术学院在科研学术成果认定方面也考虑到了当代艺术领域的特殊情况。以往规定艺术家在国外举办的个人展览仅相当于参加一次国内的省级联展,但实际上在国外博物馆举办展览的难度和规格都要高于全国美展,如威尼斯双年展、卡塞尔文献展等联展,以及在国外著名的博物馆中举办个人展览等,其影响力也远远超过参加全国美展的单幅作品。因此,中国美协要把控好画家入会的口径,吸纳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画家群体,才会更加强大。
罗江:中国美协会员制定入会办法的宗旨是吸收最优秀的艺术家,应该适当保留举荐制,单纯以展览来选择会员,可能会把最好的艺术家拒之门外,我们都知道最初的印象派画家是由落选艺术家组成的队伍,这些人后来都成了大师。
从全国的情况看,一些画家很早就参加过一次至二次全国性展览,有实力,但在最后与入会只差一步之遥的时候,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入会;反复多次,逐渐失去了兴趣,以后也就退出了;还有就是,有的画种举办入会资格展览的次数太少,如果只等5年一次的全国性大展,入会时间至少要15年以上,吸引力也会减弱;另外,过去一些全国性展览,入选的优秀作品往往会被收藏,费用不高,年轻画家能够接受,年长一些的有实力的画家不太愿意,自然也就积极性不高了;还有一种情况是,画家本身是有实力的,但不满足于一般的展览样式,或者是不满足自己曾经的创作,要力争推新作,而风格往往与评委的眼光不相吻合,几次落选也就不再参与了。
所以,如果各省每年有一些举荐指标,然后再经中国美协的各艺委员会或理事会复审入会,这是我的一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