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话,还是等人家自己来说才有味道!

今天这篇呢,与书无关更与本闲的诗词无关,却与本闲的某“撕”有关--(是的,本闲也会开撕!)
且说本闲上回写了篇“檄文”,道是看不懂、读不通《桃夭》是为“千古词赋香奁之祖”之句.......对不起、i am sorry,本闲在这里实在是用了点”坏心思“!
其实此说流传广诶、久诶,但凡略微读过点书的,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其实此说也并非只是方润玉一家之言,同是清代的姚际恒亦是曾云“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是以本闲会真不知?非也非也!本闲是故作不知。因为只有故作不知才能再次印证那“始作俑(勇)者”的心结--她心心念念、念兹在兹的,就是要让一群小学的女娃娃整日里演绎她的梦,她的“邂逅相遇”!故以她怎会不争不辩?不显得她博学精通?然一旦她争了、辩了,心结必现!

如若不信?请看图:

(多事问一句,继“原创”被拆穿之后,可知道随意盗用人家音乐是要被起诉的?看来还是不知道!所以还要感谢“强大的网络”)



(此处略去一个揭红盖头的照片不贴,因为其中有太多无辜的别人)

诗经要读就好好读,别整天有事没事就跟什么“邂逅相遇”扯在一起。《野有蔓草》是有争议就大大方方告诉孩子,《桃夭》是为祝福新娘也可以明火执仗地说与她们听.......又为何偏要扯出个“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来一足己愿?
是以本闲这里不再想讨论她文意中的差强人意、甚至GP不通,本闲也不是倡导不该与小学女生谈论婚恋,或者是她们不适读诗经中有关爱情、婚姻的诗文--皆不是!本闲只是想说--你的心理缺陷不要借助别人来补!尤其那“别人”还是孩子!
对了,本闲如此“激愤”不是因为妄人常说的“嫉妒”(先天不足、后天有亏的天残地缺真不值得本闲嫉妒......你也配?!)或者“想出名”(谢谢这么体贴,把自己梦想按我身上!),本闲只是看不过眼--好好的文化不可以这般随意践踏--你TM是谁、竟胆敢如此?
因此那妄人尽管去呼“清者自清、不辩不说”--话是不错,只是你不清故也无从而辩,若再妄想我是“以卵击石”,那便来试!本闲既不在乎你删了什么我儿的歌曲,更不在乎什么注销了什么公众号妄图“毁尸灭迹”的幼稚之为......说到底,干我底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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