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爱书家”
第一次见到“爱书家”三字的,是在叶灵凤先生《读书随笔》一书中。我颇为不解,爱书也能成为一个行家里手吗?
此书由张静庐主持的上海杂志公司出版,我手头的这本已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复兴一版”,抗战胜利后不久。书分两部分,上编为读书随笔,收文四十篇,下编为秋灯琐记,收文十篇。
书中有篇文章《旧书店》,他写道:“对于爱书家,旧书店不仅可以使你在消费上获得便宜,而且可以从饱经风霜的书页中,体验着人生”。对于一个爱跑旧书店的人,这段话真是说到了点上了。更让我细细琢磨的,是爱书家的说法,似乎以前从没听说过。一般来说,有专业特长的人,可以称为家,如科学家、医学家、作家、画家。或者有钱有闲的人,也可成为整天盘桓于山水间的旅行家,东家吃到西家的美食家,家藏珍宝无数的收藏家。爱书也能成为家,这个家的门槛是不是低了点。
其实不然。真正爱书并不容易,像叶灵凤那样的爱书人,天下能有几个。爱书并不一定拥有很多书,现在家藏万卷的人并不少见。爱书主要是珍惜书、懂得书、阅读书、运用书,并且让自己读过的好书,供书友们分享。对于好书,叶灵凤不会只读一次。他在《读书随笔》中,有一篇文章《重读之书》,我也颇有不解,书那么多,仅仅浏览一眼,已觉看不过来,哪有时间反复看同一本书哪。可叶灵凤说:“不要买那只读一遍不能使人重读的书。我们在不十分闲暇的人生忙迫之中,能忙里偷闲,将自己所喜爱的读过的书取出重读一遍,实在是人生中一件愉快的事”。这是他的读书经验之谈。古话说:温故知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之后,我经常把早年淘得的读过的旧书,重读一遍,确有不少新的感悟。
在《书痴》一文,叶灵凤也谈到了爱书家。他说:“读书是一件乐事,但这种乐趣不是人人可以获到,也不是随时随地可以拈来即是的。至于暴发户和大腹贾,为了装点门面,在旦夕之间便坐拥百城,那更是书的敌人了。真正的爱书家,他必定是一个在广阔的人生道上尝遍了哀乐,而后才走入这种狭隘的嗜好以求慰藉的人。他固然重视版本,但不是为了市价,他固然手不释卷,是将书当作了友人,将读书当作了和朋友谈话一样的一件乐事”。其他还有如《被禁的书》《书斋趣味》《谈翻版书》《藏书票与藏书印》等,都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关于书的佳文。爱书爱到这个份上,大概可以称为爱书家了。
叶灵凤(1905—1975)原名叶蕴璞,笔名叶林丰、临风、霜崖等,江苏南京人,却与上海有缘,年轻时就到上海读美术专业,可毕业后却没有去吃这行饭。他忽而喜欢写小说,1925年加入了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创办的创造社,是创造社早期的“小伙计”之一,曾主编《洪水》,又与潘汉年合编《幻洲》,同时兼作翻译。之后,他一直与书为伴,写了大量读书类散文和小品,他这第一本书话集《读书随笔》,内容主要就是关于美术和文学,如《海涅画像的故事》《割耳朵的画家》,以及《作家传记》《歌德的教训》等。可以说,这种后来被唐弢称之为书话的文体,叶灵凤涉足较早,也是一位前辈,只是因为他长期在香港,我们对他了解不多而已。其实,他写作此类文章,总数约在百万言以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了他的三卷本《读书随笔》,除了早年在上海出版的《读书随笔》,包括历年在香港出版的《文艺随笔》《北窗读书录》《霜红室随笔》《晚晴杂记》《香港书录》等悉数收入。
对于书,叶灵凤不仅读,读后还勤奋地写。他后半生定居香港,就广泛收集阅读关于香港的书籍。长久耳濡目染,成了香港屈指可数的地方史专家,所写文史小品无人能及,最著名的是1956年出版的《香港方物志》。他在《前记》中写道:“这些短文,不是纯粹的科学小品文,也不是文艺散文,这是我的一种尝试,我将当地的鸟兽虫鱼和若干掌故风俗,运用自然科学知识和民俗学知识,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成。”一本嘉庆年间的刻本《新安县志》(内容包括香港和深圳等地),属海内外孤本,根据他的遗嘱,家人捐献给了广州中山大学图书馆。他藏书宏富,却只称自己是一个爱书家,这样的爱书家,已属凤毛麟角矣!(韦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