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深圳3人倾倒渣土致70亩农用地被毁,被判赔付389.69万元

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ALH04-15号地块,共有面积70.02亩,为国有农业用地。2016年12月底,大浪街道将该地块依法发包用于花卉苗圃经营后,经过多次违规转包,庄某违规受让了该块土地。

2018年7月3日,利欲熏心的庄某与何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庄某提供地块,何某支付350万元,可倾倒工地渣土2万车,超出部分则以每车200元计。何某迅速根据可倾倒渣土的总量制作“倒土票”3000张,卖给做土石方工程的陈某。而陈某则在未对土壤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将倒土票卖给多位周边工地的土方项目经理。

就这样,“倒土票”如同接力棒,一棒传着一棒;倾倒渣土的泥头车也一辆接着一辆。经测量,截至案发,涉案地块总共被倾倒渣土覆土面积26353.63平方米,覆盖土石方量26933.93立方米。相关机构对涉案土地进行损害分析后认为,涉案地块生态服务功能已基本丧失。

近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庄某等三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令三人赔偿389.69万元。该案系龙华区首宗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中获判赔偿金额最大的案件。(来源:深圳特区报 )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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