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期:关于保险除外责任的那些事,你知道多少?
各位书友小伙伴们,唐人保保(微信:bxzxfrs)将从今天开始增加一个“保险小课堂”的小栏目。主要是就大家投保过程中遇到的保险类问题的详细解答。
借着“保险小课堂”这个小栏目,提供更多专业的保险知识给大家学习参考,并且通过长期问题积累,形成一本“保险问题字典”,解决大家的各类保险疑惑。本期的专题内容是“除外责任知多少?”
保险小课堂第71期
问题一: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有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是指在有效的保险期限内,某些特定的灾害、事故以及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简单来说,除外责任就是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范围。
责任免除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保险条款中写的,在投保前你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有哪些内容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是核保时,因为身体问题被除外承保。
除外责任并非保险公司想不保障什么就不保障什么,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且该行为面对的风险是可控的就是会保障的。
每一个保险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都不尽相同,责任免除当然越少越好,常见的免责条款主要有以下这些: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写在保险合同里的责任免除条款比较好理解,并且免责条也多针对违法犯罪等普通人不会涉及的行为及情况。但核保时出具的除外承保结论则比较复杂,它跟身体健康状况有很强的相关性,指的是对于某些特定疾病或死亡责任不予承保。
问题二:被保险公司下发加费、除外、延期和拒保等结论的话,后果很严重吗?
客户很多时候不太愿意提交病历或者在做健康告知时不太愿意“如实告知”,担心审核不通过,被保险公司拒保。但是其实只有保险公司出具拒保通知书才能算作被拒保。只是单纯的口头告知而没有正式的拒保文件并不能算作被拒保,很多的核保都是属于预核保。
保险公司在核保之后会有以下几种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在投保时有不同要求。
(1)正常承保:体检正常为标准体;
(2)加费承保:被保险人身体虽然有点小问题,但仍在保险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就需要加承保;
(3)除外责任:因某项指标不合格,某一种疾病或某类疾病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4)延期承保:因某项指标不合格,风险待定,需要观察后再看是否可以投保;
(5)拒保:高危职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承保。
加费承保和除外责任实际上并没有被拒保,是可以继续购买保险的。即使收到某家保险公司出具拒保结论也不代表你就一定不能再购买保险了。因为,核保师会收集各类有效信息,并评估投保人的风险点,全方位确定风险,根据公司的产品要求,给出相应的核保结论。
其实责任免除的根本目的是保险公司控制风险,于我们普通的消费者也有利,因为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可以把保险产品的价格降下来,起到普惠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