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稿”:世俗化的诱惑|卡森
按:本文系读者来稿,首先感谢译者杨基先生的赐稿。文章译自卡森《重访基督与文化》(Christ and Culture Revisited)的第一章,“世俗主义、民主、自由和权力”。为便于排版,本文将注释隐去,如有需要,可在后台留言。全文约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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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唐纳德·卡森(Donald Arthur Carson,1946~),归正福音派神学家、新约研究教授。
本章的主题是进一步提炼我们所讲的“文化”,明确“文化”的含义,以及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后现代主义。大文化的经验现实(empirical realities)异彩纷呈。不可避免地,这些经验现实所产生的各种压力推动基督徒,和其他人,走向许多不同的方向。在西方世界,这些不同的方向常常体现人们如何应对四股巨大文化力量,这四股文化力量是:世俗化的诱惑、民主的神话、对自由的崇拜、以及对权力的贪婪。并非只有这四股力量才是重要的文化力量,不论在西方或在别处;我甚至不主张这四股力量是最重要的文化力量。但是,它们在世界很多地方都对文化产生重要影响,在西方更是如此。所以,我们可以把“这四股力量对文化的影响”和“基督教对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力源于基督徒忠于圣经和圣经线索,而该故事的顶点是耶稣和耶稣的福音)加以对比。
世俗化的诱惑
这里的一个难点是如何定义“世俗”。“世俗”(secular)一词在很多人(他们并非都是世俗主义者)嘴上带有褒义的色彩。它让我们联想到耶稣的话:凯撒的物应当归凯撒(上帝亦是)。它迫使我们想起哲拉修(Gelasius)的理论:有两种合法的佩刀权。连“世俗化”(secularization)(115)这个词(表示世俗进程)也常常带有积极的意味。我们记得彼得·伯格如何描述“自然界的去神圣化”,这个理论保留了上帝在自然界之上掌权的地位,同时留给人足够的空间生活而无需惧怕魔鬼,并且可以开始真正的科学探索。但是,“世俗主义”通常被理解为一种敌对宗教的社会现实:这种社会现实培养“非宗教意识”甚至“敌宗教意识”。
然而,在更流行的话语里,这三个词——“世俗”、“世俗化”和“世俗主义”——都是关于“挤出宗教”:把宗教的一切排挤到生活的外围。更确切地说,世俗化是这样一个排挤宗教的过程:人们逐步地使宗教脱离公共领域,将宗教缩减至私人领域;而世俗主义就是认可并倡导上述进程的立场。宗教或许对个人很重要,并且世俗者很少反对这点。但是,如果宗教敢于提出任何关于公共领域的主张,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个宗教不仅不宽容,而且构成威胁。
而在现实中,世俗化的社会压力远甚于这种简单区分(私人宗教和公共宗教的区别)的暗示。连在私人生活中保留基督教信仰,也被很多人视为软弱无能的标志。要是“上帝”真有他的位置,那地方一定不在个人意识之外。宗教(尤其是基督教)总体上可能具有某种器物之功用,但并不多;宗教或许代表最美好最高尚的人类精神,或许具有某种神话价值,但是,高举神话就是贬低人本主义。这种压力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大学。必须禁止基督教信仰在方向、次序、文学、科学或任何事情上发声,基督教信仰不仅在这个意义上必须保持个人化,(116)而且必须个人化到销声匿迹的程度:基督徒变得唯唯诺诺,不敢谈论他们的信仰,也就无从作见证了。
一旦世俗主义兴盛到如此程度,它就事实上成了一种“宗教”:它强烈倡导自己的善恶观(何为至善),明确表达自己的信仰体系,建立自己的伦理准则。例如,反诽谤同盟(Anti-Defamation League,世俗主义的一个有力代言人)——大卫·克林霍夫尔(David Klinghoffer)调侃“这个组织仅在‘百吉饼是犹太教的’这个意义上是犹太教的”——提供了一份学龄儿童推荐阅读书籍清单,这份清单表面上说“反对偏见的教育”,但它不可避免地在很多领域推进世俗主义思想,例如提倡同性性行为;这个组织的网站这样总结《荣耀属于好基友》(Gloria Goes to Gay Pride,又译作《格洛瑞亚去游行》)一书:“一位年轻的女孩参加同性恋骄傲日游行”。
世俗主义的诉求除了那些明显的吸引力之外,我们还需要挑战别的一些更加狡猾的诱饵。这里列举三个。
(1)很多书籍主张——甚至更糟,它们预设——上述世俗化进程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于是,按照流行的观点,世俗化就意味着启蒙运动、物质繁荣,并最终与进步思想联系起来。今天,只有少数人质疑这种联系,但他们人数在增加,影响力在增强。
(2)然而,更狡猾的是这样一种压力:世俗化迫使人们逐渐变成艾佛略·杜勒斯枢机主教(Avery Cardinal Dulles)所说的“至少是自然神论者”。自然神论,不论采取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形式——他(错误)理解基督教是宗教的最高形式;或是采取托马斯·佩恩(Thomas Paine)的法国形式——他跟随“百科全书派”彻底反对基督教,已经在西方产生了一种“鼓励的氛围,(117)各种形式的圣经宗教都可以并确实在这种氛围里蓬勃发展。”自然神论遗留了各种形式的、相信一神的国民宗教(civil religion),它们相信神设立了道德律,相信某种宽松的护佑,也相信死后有某种报应(强调赏善,不强调罚恶!)。
然而,遗憾的是,天真的基督徒常常以为美国国民宗教的残余和自然神论(自然神论是国民宗教残余的神学基础)是基督教信仰的明证。反过来,他们把“国民宗教的衰败”以及“自然神论(作为国民宗教的基础)的衰败”视为“真基督徒信仰的衰败”。更糟糕的是,一些有知识却不见得有见识的基督徒常常受到这样一种试探:仅在自然神论的范畴谈论公共问题,希望用这种方式得到更大的曝光度,建立更广泛的共识。在公共政策的层面,他们或许偶尔是对的。但是,从自然神论的预设出发倡导道德,这绝非坚持基督教。自然神论不能挡住世俗化的脚步,因为自然神论是一种虚弱的宗教,它既没有坚固的知识外壳抵御进攻,也没有内在的能力发动反击。自然神论不是世俗主义和基督教之间的客栈,而是改头换面的世俗主义。
在大众的层面,这种本能的贪念(妄图迎合当代文化偏好)会产生欧斯汀(Joel Osteen)这种自吹自擂的恶俗之人,他们很容易脱离圣经,因为他们的信仰本来就不是基于圣经,尽管表面引用经文。同样,这种贪念也产生各种“自由派”基督教,它们从当代文化议程得到的暗示多于从圣经得到的启示。很多这类流派都在迅速衰亡:“这种形式的基督教越是模仿主流精神,越难招兵买马,旁人越难找到加入它的理由”。(118)
(3)随着西方文化日益极化对立,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困难:一方努力忠于圣经,另一方则效忠于各种世俗主义,双方很难进行有意义的交流。在一个层面上,这当然不是新问题,尽管这种极性的本质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例如,我们可以说,十八世纪哲学家休谟持续反对的东西不是历史的、认信的基督教(historic confessional Christianity),而是一种基督化的英国自然神学。而多数观察者认为,在最近几十年里,这种立场极化现象已经变得更加极端,并且更加牢固,无法调和。但是,我将在后面的部分重新谈这个问题。
在此,我们必须简单地思考世俗主义者(就是那些深入思考并推崇世俗主义的人)的文化和基督徒(他们深入思考并支持基于圣经的基督教)的文化。冒着过于累赘的风险,我必须再次强调这两群人可能有很多共同的文化价值。哪怕在这里所讨论的领域内,这两群人也可能同样积极推崇某种形式的政教分离(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尽管双方可能出于相当不同的理由支持政教分离。对于世俗主义者而言,上帝,如果他存在,他也不是那种有生命的、能对社会发号施令的存在;他的意志不能超越个人的宗教体验或道德大原则;而对于基督徒而言,主已经告诉他们,基督和凯撒之间必须有某种分别,各自都要得到所当得的物。我在下一章还要回头讨论这个主题。
但是,在添加了一切说明文字之后,我要强调这两群人看待世界的方式是很不一样的:简而言之,他们的世界观是很不一样的,所以,他们所倡导和反映的文化也是截然不同的。对一方来说,世俗化的进程意味着自由,脱离上帝(的虚假观念)的束缚;意味着成熟,成为智慧人;而对另一方来说,作人的基础本身就是上帝亲自设立的 ,(119)并且,一切试图让自己脱离上帝约束的努力都不过是推陈出新的偶像崇拜而已。对一方而言,伦理道德最终是基于人类立法机关的意志,或基于国际法,或基于当代那些承诺人类解放的政治议程;而对另一方而言,伦理必须最终基于上帝的恩典启示,否则就是靠不住的,不仅不稳固,而且极具破坏性。
真基督徒(他们的世界观——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完全是由圣经故事线索塑造的)不能忘记:我们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我们首要责任是承认自己是被造物,因此对造物主负有责任;罪就是不以上帝为上帝;我们作为有上帝形象的人,我们的尊严因悖逆上帝而严重受损;整个人类种族,以及整个人类历史,都朝着最终的审判飞奔而去,我们要在上帝面前交账,而这位上帝既是我们的创造者,也是我们的审判者;有努力进入的新天新地,也有可怕的地狱;我们与这位上帝和好的唯一指望,就是他自己在他儿子里面所提供的救赎之道;上帝的子民来自于各方各族各民各国,他们靠圣灵得着能力,他们(作为个人和集体)对上帝的顺服和爱在逐渐成长,他们甘心乐意地顺服上帝的掌管,等候上帝王权的最终成全。
与此同时,上帝命令我们要尽力向众人行善,尤其向——但当然不仅向!——我们信心的家人行善。换句话讲,基督教并非主张自己仅仅传递“宗教的真理”,而是主张自己传递“一切现实的真理”。不管这些问题多么复杂,不论前面的道路多么充满争议,这种现实视野都迥异于世俗主义视野,(120)后者想用煤铲把基督教铲到灶台角落,让基督教只管私人宗教问题,别妨碍其他任何事情。受到圣经故事大线索启迪的基督徒不会被学术嘲讽所吓倒。保罗在雅典这座精致而有学问的城市里看到那里的人拜偶像,心里焦急(使徒行传17:16),同样,今天的基督徒也要学会问这个问题:“耶稣如何看待这个宇宙?”不问这个问题,就已经是背叛了。两种文化之间的冲突——两种文化都提出某些宏大的主张,并且与对方的主张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用更平常的话讲,“真”是指某种仅限于个人性的东西。它意味着“态度诚恳”。一个“真”人,就不是虚伪的人。但是,如果我们没有一套标准来评估诚实或虚伪,那么如何衡量一个人信仰的真伪呢?“真基督徒”不是那些仅仅态度诚恳、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假如“真”这个词在我们的讨论中有任何用处,那么“真基督徒”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思想、话语和行为受到基督教的基本文件、基督教的这位主、基督教的信经塑造和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必须阅读圣经,并且要反复阅读,还要熟悉信经,因为它们是基督教信仰必不可少的要素,它们给我们设定了思维的范畴和标签。
当然,有一些人可能只是拿这些知识当作营生而已。(121)真基督教要求更多:他们必须爱这位已经在圣经里启示自己的上帝,他们必须用顺服和信心回应他的启示。但是,假如上帝的话不让我们心里畅快,不让我们畏惧战兢,不让我们明了事理,不让我们进退有度,那么,光说爱上帝、信上帝、顺服上帝,那就是一堆空话。一旦上帝的话语在我们心里产生了这些实际的效果,我们的世界观就会逐步转变,我们所身处、所传承的文化,也必定迥异于世俗主义者的文化。在这些立场上,基督和文化在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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