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一区发布操办酒席界定:仅初婚或近亲去世方可操办
据“西秀发布”微博消息:关于进一步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安顺市关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减少因人员聚集造成的传播风险,巩固我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我区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规范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居)干部、村(居)民(含居住在本区非本地户籍人员)。
二、相关规定要求
(一)操办酒席界定。
1.可以操办的酒席
(1)婚嫁酒。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长期直接监护的亲属嫁娶,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操办婚宴须一方是初婚。
(2)丧葬酒。本人的父母、岳父母、配偶或本人长期直接赡养的亲属去世。
婚嫁酒及丧葬酒一律从简,不得大操大办。
2.不可以操办的酒席
婚嫁和丧葬之外的酒席。
(二)严格申报备案。
1.西秀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居)干部严格按照《西秀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执行。
2.西秀区本地村(居)民按属地管理权限,由村(居)负责备案,在办理婚事前10日(丧事后10日)内进行备案。非西秀区本地户籍人员,在西秀区范围内办理婚丧酒席的,参照本地户籍人员管理执行。
三、责任追究
(一)一般群众违规操办或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所在村(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西秀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居)干部违规操办或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西秀区各酒店、餐馆等餐饮营业场所承接违规酒席办理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局、区公安分局、所辖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等单位配合,责令停业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