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蛇、水律蛇…佛山这家酒楼竟私售“野味”?拘了!
2020年12月28日20时许,民警对该酒楼开展突击检查,在店内发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
民警随即将该店老板高某及员工谢某、邓某等10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审查,并当场起获眼镜蛇5条、水律蛇13条、被杀害的水律蛇头6个。
12月29日,公安机关将以上涉案的眼镜蛇、水律蛇移送广东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经审查,嫌疑人高某、谢某、邓某等7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