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你家孩子上哪个学校?2021年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出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金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金教发〔2021〕55号)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招生片区以房为主。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按照划片区域入学;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采取摇号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和“无固定房产”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中心城区(含城中四村)及宁远堡镇新安村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初中:区属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
(一)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400人
金昌市第一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二小学、第五小学12个班600人
金昌市第三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四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六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七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八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实验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龙门学校4个班200人
2. 七年级计划招生2400人
金昌市第三中学16个班800人
金昌市第五中学8个班400人
金昌市第六中学8个班400人
金昌市第七中学8个班400人
金昌市龙门学校8个班400人
(二)招生区域
1. 小学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汇里(11区),金阳里(12区),昌华里(15区),金水里步行街以东—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西—金川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二小学、第五小学:金昌市第二小学、第五小学在二小校区统一招生,统一师资配备,阳光分班,在二小校区统一教学。
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区域(不包括新华路以北—昌都巷以东—延安路以南—上海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南—上海路至金三角十字以西—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谷里(13区),西坡生产区。
金昌市第三小学:金水里步行街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永昌路以东—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南—建设路以西—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四小学:金川大学以南—永昌路以西—兰州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在六小校区统一招生,统一配备语数学科教师,招生结束后,实行阳光分校、分班,分校区教学。
延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广州路沿尾矿坝至张掖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长春路以东—延安路以南—广州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七小学:新华路以北—广州路沿尾矿坝至张掖路以东区域,河雅路以东区域。
金昌市实验小学: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天津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昌都巷以东—延安路以南—上海路以西区域,马家崖村一组。
金昌市龙门学校: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东—河雅路以西区域,贵阳路至北京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南—北京路以东—河雅路以西区域。
2. 初中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三中学:南昌路至长春路市气象局沿尾矿坝以北—张掖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南昌路以南区域,延安路以北—上海路以东—泰安路以南—天津路以西区域(不包括昌泰里公司26区)。
金昌市第五中学: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昌华里昌华巷以西—延安路以南区域,泰安路以南—昌华巷、昌文巷以西—天津路以东—新华路以北区域,昌泰里(公司26区),西坡村(一、二组),西坡生产区。
金昌市第六中学:新华路以北—长春路市气象局沿尾矿坝至张掖路以东—河雅路以西区域, 泰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南昌路以南—长春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南—昌华巷、昌文巷以东—长春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七中学: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川大学以南—永昌路以西—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龙门学校:河雅路以东区域,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东区域,金川西路以南—永昌路以西—兰州路以北区域,贵阳路至兰州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
四、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二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一)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 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含小产权房和安置房),且取得房产时间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
2. 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但入学新生与直系祖辈同户籍同居住。
3. 西坡村、高崖子村、马家崖子村、新安村、白家嘴村拥有宅基地的居民。
4. 符合以下政策性保障入学条件之一的新生,根据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先入学。
(1)现役军人、应急救援人员子女和军警烈士子女。
(2)援助武汉医护人员子女。
(3)2021年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提供招商引资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
5. 招生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入学新生,2021年7月10日—7月16日直接到划定片区学校报名。
(2)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入学新生,按照区教育局前期摸底划片名单为准,2021年8月13日入学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划片学校报到。
6. 新生报到提供的资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证明、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商铺、车库房产证、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备案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合同和购房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宅基地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宅基地所有证明材料。
(4)入学新生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金昌市区内房产证明。
(5)小学入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 招生程序:
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按片联校摇号入学。小学入学新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按片联校摇号,若登记学生数量超出联校招生空余学位,经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未按时进行登记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初中入学新生城区5所学校联校摇号。
小学:
(1)入学登记。2021年7月17日—7月18日,对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小学入学新生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进行现场登记(家长由金昌市第二小学北门进入体育馆)。
(2)摇号入学。2021年7月20日上午8时,学校代表、登记入学新生家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金昌市第二小学按片联校摇号。
2021年7月20日上午8时,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昌市第二小学、金昌市第五小学、金昌市实验小学4所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三小学、金昌市第四小学、金昌市龙门学校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六楼阶梯教室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六小学、金昌市第七小学、金昌市第八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六楼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
初中:
根据前期摸底信息,由各小学通知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家长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8时,市区5所初中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按片联校摇号。摇号结束后,教育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3)报名入学。根据摇号结果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2.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3)社区出具的本辖区居住的居住证明。
(4)小学入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入学新生家庭已有一个孩子就学,按照“小随大”的原则,家长可申请同校入学。若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同时有2名以上入学新生,在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1名孩子参与摇号,依据摇号结果,另一名孩子直接安排至同一学校就读。如法定监护人不同意,按摇号结果报名入学。
2. 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就近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薄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川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金川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对每一名招收的学生,要保留入学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备查。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严禁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就学,也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就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办学规模和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三)强化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小学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空挂学籍或违规接收借读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规模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情况介绍等工作,开设招生咨询电话,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辖区各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纪律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和监督各项招生工作,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责。对因风险评估不到位、问题化解不积极、推诿扯皮、招生矛盾上交而造成家长上访等事件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全区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来源:金川宣传
编辑:徐筱哲
责编:马丰友 闫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