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使女的故事》照进现实

就在前几天,美国心跳法案正式通过,德州的女性在怀孕6周后不得再实施堕胎手术。
不仅如此,堕胎诊所及其员工、开车送当事人去堕胎的人、支付相关手术费用的父母,皆可成为被告。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一个13岁的小女孩被性侵后,需要把这个强奸犯的孩子生下来。
意味着备孕过程中被检查有健康风险的女性,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来“保小”。
意味着一个穷困潦倒的家庭,不得不生下一个注定被抛弃的孩子。
意味着更多女性必须在条件恶劣的“小作坊”里进行堕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甚至丧命。
我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魔幻了。
《使女的故事》竟然真的在现实世界中上演了。
你或许会觉得这件事离我们有些遥远。
但你想想,真的遥远吗?
也许它只是再次出现,提醒我们对于我们对于自己的子宫没有自主使用权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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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统治我们的子宫?

前两天,还和我一个男性朋友讨论,问他对选择丁克女生的看法。
他说出了一句让我沉思很久的话,他说正常男人见了肯定绕道走的,因为她剥夺了男人的权利。
我问:什么权利?
他说:生育的权利。
我当时愣住了,因为我在我的认知里,每个人都有生的权利,有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利,但权利的前提不是得先拥有吗?
男人没有子宫,又哪儿来的生育的权利呢?
除非,他们把女人视作自己的财产和私有物品,因此他们享有处置私有物品的权利。
其实我这个朋友说的话,揭开了父权体制下,男性对女性子宫统治的现实。
上野千鹤子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中提到过:父权制的企图一直都在试图支配并控制作为再生产手段的子宫。再生产统治阶级试图让女性始终对自己的身体保持无知,并将其身体的管理委托于男性,将避孕和生育的自我决定权从女性手中夺走。
父权社会统治女性子宫的方式,是通过异性恋制度、婚姻制度来实现的。
通过婚姻,男性能够合法占有女性的子宫,并确保生出来的孩子是自己的。
因此父权社会发展了一套生育文化,称大龄单身女性为“剩女”、对女博士的择偶歧视、催婚催生的民间习俗、以及对母爱的歌颂,它们的目的都只有一个——把女性驱赶进婚姻,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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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的使命

拥有子宫的女性,从小到大,被灌输为终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
从一开始,社会就剥夺了她“不结婚”、“不怀孕”、“不生产”的权利,让她眼里,只看得见这一条“受苦受难”的路。
从她们成年的那一刻起,周围的人就像拉着一头母驴去配种产崽一样,把她推向婚姻,然后尽快生下孩子。
“她是一个女人,天生带着子宫,注定要完成生育的使命。”
她生孩子,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她想生,而是觉得自己应该生。
虽然所有人都说尊重她的意愿,但眼睛依然牢牢盯住她的肚子。
她但凡行使不生的权利,她就立马沦为一个罪人,一个在家庭中抬不起头的罪人,对老公、对公婆充满愧疚,只能一辈子做牛做马来补偿她对这个家庭的亏欠。
子宫虽然长在她身上,但要不要用,什么时候用,好像都不是她来决定的。

生与不生的权利,从来没有掌握在她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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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制度

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婚姻和生孩子是绑定的
就跟缴了话费就可以打电话一样。
费孝通说过,婚姻制度本质上是生育制度,是社会为了填补空缺,确保源源不断的新鲜劳动力被生产出来、抚育长大的一种制度。
一旦进入婚姻,就等于签订了一项契约,契约中最重要的服务就包含:要为这个家庭生一个小孩。
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女性必须生孩子,但是男方是可以以“女方生不出孩子”为由来离婚的。
所以进入婚姻以后,女性对自己的子宫,是没有自主权的,你的意愿大多是被父母、被公婆、被老公的想法所影响的。
而选择不生小孩的女性,并不意味着逃脱了这个枷锁,她需要面对整个社会公开“处刑”:别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猜测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回到家,父母会唉声叹气,觉得生了个不孝女。
光是“浪费子宫”这一条罪名就够她受的了。
最后.
我并非鼓励不婚不育,只是我们要明白,结婚、生孩子都不是我们人生中唯一的必选项。
而是社会给我们安排的一条所谓的必经之路。
我们有权利去选择另一条路,在那条路上未必有老公和孩子的陪伴,但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风景,那是一条被大多数人视为“另类”的路,但也是一条更为广阔和自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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