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务》精读笔记

彦斌知行的第62篇文章   《论义务》精读笔记

  西塞罗(Cicero, 106-43 BC),罗马共和国晚期的政治家、修辞学家、哲学家。作为政治家,西塞罗全力维护罗马共和政体,摧毁了喀提林颠覆共和国的阴谋,反对恺撒发动内战,谋求独裁统治;作为修辞学家,西塞罗提升了拉丁文的整体水准,确立了拉丁散文体的范式;作为哲学家,他将希腊哲学引入罗马,实现了让“哲学说拉丁语”。
  《论义务》是西塞罗在62岁时写给远在雅典求学的儿子的一封长信,教导儿子如何做人、如何行事,讨论了道德义务、利益,义务与利益之间的关系三个主题。信里有西塞罗对自己学术理念的总结、对自己政治生涯的回顾,还有满满的父子亲情。西塞罗本来期待和儿子当面讨论哲学,却不料惨死于政敌手中,这本书也成了父子之间的诀别之作。
  核心内容
  《论义务》集中体现了罗马贵族的道德观,西塞罗主张我们应该遵循智慧、正义、勇敢和节制四种德性,这些就是我们的道德义务,而这其中正义又是一切道德的根本,正义要求人们不要互相伤害,要求人们促进国家的公共利益。西塞罗认为,我们应该在正义和道德的指导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用爱而非恐惧来获得利益,因为爱的纽带比恐惧更加持久和稳固。西塞罗说,道德义务和个人利益之间没有任何冲突,因为符合道德义务的行为才是最有利的。
  前言
  《论义务》是西塞罗的最后一本著作,他将一生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思考写进这本书,教育自己的儿子要如何履行道德义务。这本书是我们了解古罗马的价值观和西塞罗的伦理思想不可或缺的著作,也是我们今天思考道德问题的重要参考。
  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时代最重要的政治家、修辞学家和哲学家。作为政治家,他在没有任何政治背景的情况下,当选罗马最高的行政长官——执政官,在任上杀伐决断,粉碎了喀提林颠覆罗马共和国的阴谋,被誉为“共和国之父”。作为修辞学家,西塞罗凭借一己之力提升了拉丁文的整体水准,塑造了雄浑典雅的拉丁散文体范式。作为哲学家,他通晓古希腊哲学的各个流派,把很多希腊文的哲学著作翻译成拉丁文,实现了所谓“让哲学说拉丁语”的伟大成就。他创造的很多拉丁文哲学术语,直到今天还一直保留,比如形而上学里的核心概念“本质”(essentia/essence)、伦理学里的核心概念“道德”(moralis/moral)、政治学里的核心概念“共和国”(res publica/republic),都是西塞罗创造的。
  说完了西塞罗,我们再来说说《论义务》这本书。这是西塞罗在62岁的时候写成的,也是他的最后一部著作,是他写给儿子的一封长信。那个时候他的儿子21岁,正在遥远的雅典跟随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哲学家克拉提普学习哲学,西塞罗在信里勉励儿子要好好学习,同时把自己一生中从哲学著作和政治活动里学到的东西,尽可能简明扼要地告诉儿子,尤其告诉他应该如何过好自己的人生。信里面有西塞罗对自己学术理念的总结、对自己政治生涯的回顾,还有满满的父子亲情。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是写给儿子的,西塞罗没有做非常技术化的理论探讨,而是更多关注实践性的主题,重点告诉儿子要如何做人、如何行动。在全书的最后,西塞罗说希望可以尽早和儿子面对面讨论哲学。但是造化弄人,在完成这本书不到一年之后,西塞罗就惨死在政敌马可·安东尼的军队手中,再也没有见到儿子,这封长信也成了父子之间的诀别之作。每每想到这一点,总是会让我对这本书产生额外的感情。
  《论义务》讨论的三个主题:
  第一个主题是,我们应该坚持哪些道德义务。用西塞罗自己的话来概括,就是“正义是一切道德的根本”。
  第二个主题是,我们应该怎么获得利益。西塞罗认为,要用爱而非恐惧来获得利益。
  第三个主题是,道德义务和利益之间是否会发生冲突。西塞罗的答案是“没有任何冲突”,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等下一起来看看。
  第一部分
  《论义务》的第一个主题是西塞罗认为我们有哪些道德义务。其实西塞罗这本书的名字翻译成“论义务”,并不是特别合适。因为我们现在说的“义务”通常都是指无条件的、必须要做的事情,但不一定说的是道德问题。比如说“我们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个就是道德的含义,但是说“我们要履行公民的义务”,就不是在说道德了。西塞罗这里说的“义务”指的就是“道德义务”,是道德上恰当或应当做的事情,没有那么强的无条件性。
  在道德义务的问题上,西塞罗继承了柏拉图确立的四种主要德性,智慧、正义、勇敢和节制,西塞罗把它们看作我们根本的道德义务。但有趣的是,西塞罗在很多地方都改变了希腊哲学家对这些德性的理解,让它们更适合罗马的环境。
  在希腊哲学家眼里,第一种德性——智慧,也就是对世间万物的理智探索,是所有德性里面地位最高的。西塞罗虽然熟悉和喜爱希腊哲学,也自认为是柏拉图学派的传人,但是他更重要的身份始终是一个罗马政治家,他也继承了罗马政治家普遍持有的对希腊哲学的警惕态度。西塞罗并不认为单纯追求理智上的满足是最高的德性,他批评很多希腊哲学家倡导的消极避世的理念。西塞罗要颠倒理论研究和政治活动的排序,把政治活动排在前面,认为投身对真理的探究而远离公共事务,是违背道德义务的,对哲学价值的判断,始终要以是否有利于公共生活为标准。
  说到公共的政治生活,我们也就很自然地进入了西塞罗讨论的第二种德性——正义。正义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是西塞罗心目中最核心的德性,是一切其他道德义务的基础。西塞罗扩大了希腊哲学家讨论的“正义”的范围,包括了正义和慷慨两个方面。
  在西塞罗看来,正义有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不要伤害他人,除非对方是首先造成伤害的一方,并且要尽可能帮助他人,从这里又可以很自然地引出慷慨或者慈善。正义的另一个原则是要促进公共利益。西塞罗始终认为国家的利益是第一位的,他虽然承认父母、子女、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可能更亲密,但是它们都没有国家重要,因为国家这个最大的共同体,能够把所有的爱和情感都包括进去。他说如果献出生命能够有利于祖国,那么一个有道德的人就应该义无反顾地选择献身。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罗马人那种将国家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高贵气魄。
  在讨论正义的时候,西塞罗反复强调的主题是人与野兽之间的差别,人的特点就是要用语言和理性,尽可能用说服、调停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而不要轻易使用暴力和欺骗。西塞罗说无论是用暴力还是欺骗取得胜利,都是兽性的,暴力属于狮子,欺骗属于狐狸,而相比之下狐狸的欺骗更加可耻。我们都知道罗马人好战,但是西塞罗主张,战争永远不是目的本身,永远要以和平为目的,而且罗马人表面上的好战,其实正是为了给世界带来和平。他在书里提到了很多与战争有关的道德义务,是关于“正义战争”这个主题最早的理论反思之一。比如说,西塞罗认为战争一定要为了和平与安全,而不能为了个人的野心;他强调开战之前要做出警告,并且提出和平的条件,如果无法达成再开战;再有,战胜者不应该对战败者赶尽杀绝,而是要尽可能宽容,比如罗马在征服之后,通常都会给被征服地区的人民授予公民权,将他们作为罗马这个大帝国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对手太过残暴,那么就应该以牙还牙,将他们彻底消灭,就像罗马彻底铲除迦太基那样。
  说完了正义,接下来我们说说第三种德性——勇敢。西塞罗也扩大了希腊哲学里勇敢的范围,结合了希腊人说的另一种叫作“豪迈”的德性。“勇敢”通常指的就是面对危险表现出镇定和自信,而“豪迈”更多说的是对于荣誉的态度,让自己配得上大的荣誉。我们在前面提到,在所有四种德性里面,正义是根本。西塞罗要求勇敢首先必须要服从正义的要求,也就是不能主动伤害别人,同时要为了公共利益,否则勇敢就会沦为野蛮。西塞罗把更多的笔墨用来讨论豪迈,这种德性要求人们不关心那些外在的东西,比如金钱、地位等等,而是坚信一个人只通过理性,选择那些符合道德义务的事情,不对自己的情感、他人,甚至是命运屈服。豪迈的人要做伟大的事情,要做造福其他人的事情,而不惜费力和冒生命危险。最能表现豪迈品格的就是成为政治领袖,因为这样就可以服务于国家和人民。在这里,西塞罗满带自豪地讲述了自己拯救共和国的功劳,由此纠正人们的偏见,认为取得战争的胜利才是最豪迈的成就。西塞罗认为,不是与共和国的叛徒开战,而是像他那样,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战争就卸掉了叛徒的武器,才是更大的功绩。
  在讨论豪迈的时候,他说很多看似豪迈的人,太看重自己的羽毛,不允许对自己的荣誉有一点点伤害,甚至不惜把国家利益置于危险的境地。西塞罗以斯巴达将领卡利克拉提达斯为例,这位将领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战局不利的情况下,拒绝撤退,贸然和雅典的舰队开战,宣称假如斯巴达失去了这只舰队,可以重新再造,但是他的荣誉一旦损失就无法挽回。这话听起来虽然豪情万丈,但是这位将领为了维护自己的豪迈气概,赔上了他自己的性命和整个斯巴达舰队!在西塞罗看来,这绝不是真正的豪迈者应有的表现;相反,为了更大的利益不在乎自己的名誉损失,才是真正的豪迈。这方面更值得效仿的典范,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罗马军队的将领昆图斯·马克西姆斯。他面对来势汹汹的迦太基将领汉尼拔,不顾“不够勇敢”的名声,果断采取拖延战术,成功拖垮了汉尼拔。这也正是我们说的,要能屈能伸,才是真正的大丈夫。
  好,说完了智慧、正义和勇敢,我们再来看看第四种德性——节制。西塞罗再次扩展了希腊人的节制观念。希腊人说的节制主要是控制身体的欲望,但是西塞罗讲的要比这个宽泛得多,他借用了拉丁文里一个带有审美意味的词来描述这种德性,这个词涵盖了一切恰当的行为和举止,既包括尊重我们的自然禀赋、选择恰当的职业、如何在公共和私下的场合讲话;也包括穿什么样的衣服、住什么样的房子、看什么样的喜剧。从这些看起来事无巨细的指导里,我们可以看到西塞罗对儿子的殷切期望,希望把自己的所学倾囊而赠。
  在这里,西塞罗重点讨论了我们有哪些道德义务,以及每种义务对我们提出了什么要求。他虽然围绕着希腊人提出的四种主要德性,也就是智慧、正义、勇敢、节制,展开讨论,但是对每种德性的含义和范围都做出了更适合罗马社会的调整,特别是降低了哲学智慧的地位,同时扩大了其他三种德性的范围。西塞罗尤其强调正义在所有德性里的核心地位。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论义务》的第二个主题: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追求利益?西塞罗同意,我们每个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利益,这无可厚非,但是他再次强调,追求利益也要受到正义原则的约束,也就是说追求利益不能伤害他人,同时要着眼于公共利益。
  作为一个政治家,西塞罗考虑更多的并不是个人在金钱、荣誉方面的利益,而是如何获得政治权力。就是在这里,西塞罗说了一句名言:“祛除人们的恐惧,保存他们的爱,这样我们就能在公私两个方面获得成功。”这句话可以概括成“要用爱而非恐惧获得利益”。
  西塞罗这么说是因为,在他看来爱是比恐惧更强有力的纽带,可以将人们团结在一起。作为罗马共和国的坚定捍卫者,西塞罗特别反对暴君。他认为残暴会带来恶性循环,因为恐惧让人憎恨,而为了避免憎恨变成反抗,暴力只能进一步升级。他以古希腊城邦叙拉古的暴君狄奥尼修斯一世为例,说明了这一点。当年柏拉图曾经试图劝说这位狄奥尼修斯当一个好君主,结果却惹恼了他。狄奥尼修斯把柏拉图当作奴隶卖掉,要不是朋友出手相救,我们可能就失去了这个伟大的哲学家。西塞罗说,狄奥尼修斯因为充满恐惧,生活得非常悲惨,他害怕理发师用剃刀加害他,于是每次都只能用烧红的木炭把头发烫短。他虽然很爱自己的妻子,但是又害怕她会加害自己,于是每次都带着一个蛮族的卫兵在面前开路,搜查卧室之后才敢进入。但是即便如此,他最后还是死在了自己的妻子手里,原因就是妻子怀疑他有情妇!
  很多这样的例子都足以说明,“任何在恐惧的重压之下的权力都不可能长久”。相反,如果能够赢得人民的爱戴和善意,就可以让政治家或统治者安心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根据西塞罗的看法,如何赢得人们的善意呢?他的建议可以概括成两条,一个是依靠政治家自己的成就;另一个就是造福人民。政治家自己的成就包括,他们要展示出正义、勇敢的品质,不在意快乐、痛苦、辛劳、死亡,不为金钱所腐败,在日常行为中守信、节制、温和,在公共演讲中展示自己的口才和能力,这些都是能够给他们加分的品质。西塞罗还特别提到了苏格拉底当年说过的话,通向荣耀最好的捷径就是做到下面这一点:你希望别人怎么看待你,你就成为一个那样的人。你希望人们认为你正义、勇敢、守信,那你就做一个正义、勇敢、守信的人,就是这么简单。那些妄想靠伪装、欺骗、表演蒙混过关的人,最终都无一例外地以惨败告终。政治家也可以通过造福罗马人民赢得他们的爱与忠诚,要永远保护人民的财产,在他们贫困的时候,慷慨解囊,在他们需要其他帮助的时候,如果能够亲身帮助他们,就更好了。
  在西塞罗看来,在正义的约束之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无可厚非。而在获得政治利益的问题上,他认为,恐惧是非常糟糕的策略,只会带来恐惧的升级和自己的垮台。政治家或者统治者要用自己的成就和给人民带来福利,赢得他们的爱,只有这样才能享受更有保障的权力。
  西塞罗在这里给政治家的忠告,其实也适用于其他一切需要协作的人类共同体,比如说管理一家公司,到底是要让员工感到恐惧和压力,还是让他们对领导充满爱戴?不同的做法,肯定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第三部分
  分别说完了道德义务和个人利益,我们再来说说《论义务》中的第三个主题,道德义务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冲突。
  我们通常肯定会认为,道德和个人利益之间显然是有可能发生冲突的,自私自利也是我们最常见的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是西塞罗认为,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用他的话说就是:“凡是道德上正确的东西也就是有利的,凡是有利的东西也都是道德上正确的。”做符合道德义务的事情,也同样是最符合一个人利益的事情,它们之间如果出现了冲突,那也只能是表面上的冲突,是因为人们没有认清自己的利益,或者把那些庸俗的个人利益,比如金钱和地位,看得太重,而忽视了道德义务。说到底,我们永远要把道德义务排在个人利益前面,追求个人利益永远要在道德义务的限定之下进行。
  考虑到关于前面两个主题的讨论,西塞罗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并不会出乎我们的意料。因为在西塞罗看来,每个人都是共同体的一员,都要和其他人共同生活,而这种共同生活的要求,禁止我们用伤害他人的方式获得利益,要让个人的利益和共同体的利益实现统一。这也是一切法律的基础。
  在这个总的原则之后,西塞罗利用自己精熟的法律和历史知识,讨论了很多有争议,但是很有趣的例子,有很多情况我们今天依然会遇到。比如说,当卖家明知道自己要卖的东西存在缺陷,是否应该在买卖之前明确告知买家呢?这样的情况在当时的哲学家中间也产生了分歧,有些人认为,因为追求个人利益是天经地义的,卖家虽然不能欺骗买家,但是可以隐瞒一些信息,从而帮助自己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另一些人认为,对买家隐瞒信息也同样违反道德义务,和欺骗是一样的。在这个争论之中,西塞罗坚定地支持后一种看法,认为一切买卖都应该是公开透明的,而且用罗马法的精神作为支持。
  这里西塞罗讨论得最详细的例子是布匿战争中的罗马将领雷古罗斯。他在被迦太基人俘虏之后,向敌人发誓,要回罗马商讨释放迦太基战俘的事情,如果失败,他就返回迦太基,自愿接受各种折磨和死刑。当雷古罗斯回到罗马之后,他在元老院发表演讲,告诫罗马人一定不能释放迦太基的战俘。这时候问题来了:雷古罗斯应该信守承诺,面对必死的命运,返回迦太基吗?
  即便在这么极端的情况下,西塞罗依然认为道德义务重于个人的生命。他盛赞雷古罗斯履行承诺返回迦太基,接受折磨和死亡的行为。因为在西塞罗看来,即便是对敌人的承诺,也是正义的要求,只要符合道德义务,肉体的痛苦和死亡都不足为惧;违背道德义务才是最大的恶。
  好,这就是《论义务》第三个主题的核心内容,西塞罗认为道德义务与个人利益之间不会发生真正的冲突,因为履行道德义务永远是最符合个人利益的。
  第四部分
  《论义务》这本书完美地展现了一个罗马贵族的崇高道德观。与我们心目中罗马人的那种伟岸、严肃、自律、热心公共利益的形象完全吻合。确实如此,这本书堪称是罗马贵族道德的教科书。西塞罗在书里结合柏拉图学派、亚里士多德学派和斯多亚学派的伦理思想,将它们融会贯通,并且用适合罗马社会的方式,向儿子娓娓道来。《论义务》的行文清晰晓畅,文风高贵典雅,立场中正平和,还用了很多历史和当代的例子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读起来让人兴味盎然,又充满感动。
  《论义务》也对西方思想史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这种影响在西塞罗死后很快就开始了。罗马诗人贺拉斯、奥维德都对这本书赞赏有加,罗马帝国时代的博物学家老普林尼盛赞《论义务》,说它值得人们每天阅读,甚至背诵。
  即便在基督教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作为异教徒的西塞罗都有很多的粉丝,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拉丁教父安布罗斯,他也写了一部同名的著作《论义务》,来讨论基督徒的道德义务,这本书就是以《圣经》和西塞罗的著作为主要资源的。中世纪的神学大师阿伯拉尔和被誉为“天使博士”的阿奎那,也都在自己的伦理学著作里,大量借鉴了西塞罗的论述,努力将古代的道德教导和基督教教义结合起来。
  到了文艺复兴时代,西塞罗更是被奉若神明,《论义务》绝对是那个时代影响最大的伦理学著作,很多人文主义者把西塞罗当作金科玉律,在自己的著作里直接照抄西塞罗的教导。荷兰著名的人文学者伊拉斯谟,曾经为《论义务》做过详细的评注,他盛赞这本书是“金子般的书卷”,说书里面关于四种德性的讨论就像神圣的源泉分成了四条支流,喝下这些水,不仅会让我们的言辞流畅,甚至能让我们获得不朽的生命。古腾堡发明印刷术之后,西塞罗的这本《论义务》是第三本被印刷的著作,前两本分别是《圣经》和当时最流行的拉丁文教科书,可见这本书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到了启蒙时代,西塞罗的地位愈发高涨,法国的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英国的哲学家休谟和亚当·斯密、德国皇帝腓特烈,都是这本《论义务》的粉丝。其中两位法国人的评价最光彩夺目,伏尔泰说:“再也没有人能写出更加明智的著作了。”孟德斯鸠说《论义务》令他着迷,他把这本书作为自己写作的范本;读了西塞罗的著作,他放弃了写作一本同名著作的计划;而在孟德斯鸠的名作《论法的精神》里,他也大量借鉴了西塞罗的论述。
  西塞罗对道德义务的推崇,还极大地影响了康德对于道德的理解。康德虽然批评西塞罗没有完全从理性的角度理解道德义务,但是康德认为道德来自对人性的尊重和道德义务的绝对价值,我们从这些地方都能看到西塞罗的影响。
  总结
  你总结一下知识要点:
  第一,《论义务》是西塞罗在人生的最后一年写给儿子的一封长信,教导儿子要如何过好自己的人生,其中最核心的教导就是要按照道德义务生活,把正义放在人生的核心位置。
  第二,西塞罗并不否认人们要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是一切利益都要在正义的限制之下,而且我们应该用爱,而非恐惧,得到自己的利益。
  第三,西塞罗认为道德与利益之间永远不会发生真正的冲突,因为道德永远都高于利益,只有道德的,才可能是有利的。
  第四,《论义务》这本书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都非常精彩,对西方思想史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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