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毛猪肉,福香四溢飘满屋—说说过年的那些事儿(4)
【家教智慧 第365期】
二十六,毛猪肉,福香四溢飘满屋
小时候盼过年,因为,过年能有好吃的,而且有肉可吃!肉是最令我们向往的“圣吃”!
为什么对肉如此向往?因为,在小时候的记忆中,一年到头是吃不几回肉的,那怕是来了客人。只有过年,家中才会买回一大块肉。
腊月二十六这天是家家户户要“毛肉”的日子。
毛肉是我们这里的方言。所谓毛肉就是把肉切成“一扎(拇指和食指伸开的距离)”左右的大块,放到清水里煮,待七成熟左右捞出,然后用盐腌好,过年来客人时,便拿出一块,再根据炒菜所需切成块、片或丝用。
为什么要在二十六这天“毛肉”?一方面当时没有现在的“冰箱”,肉买早了,“毛”早了,放不住,二是过去经济条件不好,各家的肉是买不了多少的,好的家庭(过去都是大家庭,哪家不是十几口人呢?)买个二三十斤,一般的家庭,也就买个三五斤,买早了,“毛早了”,不到年就可能被小孩子“偷吃”净了,过年拿什么招待客人哪?在这客观原因下,人们当然也给“二十六毛肉”赋予了“过年”的文化涵义:人们俗话是六六大顺,在我们方言里“六”“肉”发音差不多是相同,因此,“六六大顺”就是“肉肉大顺”,预示着一年到头都能顺利地有肉吃。
“毛肉”,不是白天“毛”,要等到晚上,而且要在晚饭后。老人说,这叫做“富不外露”,这一方面彰显着民风的谦逊淳朴,另一方面,在客观上,每家买得肉,本来就不富裕,白天“毛肉”,吃得太多了舍不得。
晚饭后,母亲便开始将矮桌子(我们这里管吃饭的八仙桌叫大桌子,管切菜的桌子叫矮桌子)洗刷干净,开如拾掇肉。他先将肉的骨头剔出来,然后将肉切成一方一方的,我们这里叫方子肉。不容易切成方的就剁成肉馅,等肉馅剁好后,装进一个小盆里,上面撒上盐、五香面之类,然后再浇上酱油,这叫养馅子,等到三十包铰子用时,取出一块放进馅子里。
肉馅拾掇好,母亲便在锅中添上水,先将骨头放进锅里煮,待骨头煮个差不多时,再把肉放进去,这时,肉的香味便会从饭屋(我们这里对厨房的叫法)的门洞和窗户缝里飘将出来,弄得我们鼻子痒痒的,不断吸气,嘴里的哈拉子不住往外冒,不得不使劲把它们咽回去……
终于,肉要出锅了,这一天,是我们一年当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姐弟几个每人都会分到一块骨头和一碗肉汤(在那时,肉汤也是奢侈物,不是想喝就喝的,那是要留着炒菜用的)。
分到骨头和肉汤,我们都不会先用嘴喝,而是先有鼻子“喝”,将脸贴进碗,用嘴将鼻子努力向前拱,吸了又吸,等鼻子“喝”够了,才用嘴一小口一小口地嘬,嘬到嘴里也不会像猪八戒吃人参果那样咕噜一下就到肚里,而是将肉汤含在嘴里,让它在嘴里前后左右转上几个圈,然后再用舌头控制分成几回咽下去。咽完后,抬头,眼睛向上看天(或屋顶),长出一口气,回味半天,那种香鲜的味道,是现在任何的山珍海味所不能比拟的。
将汤喝上一半后,开始啃骨头,这个“啃”也不是先用嘴,而是用眼,先将骨头上下左右“啃”好几遍,然后再用鼻子“啃“,最后,才是下嘴……一块骨头,一碗肉汤,我们要吃一个多钟头呢!
在家中,我最小,因此,母亲总是将肉多的大骨头偏心给我,在肉汤里还经常会藏着一两块小碎肉;几个哥哥姐姐,在啃骨头的时候,经常会找我”帮忙“,”你看,这个地方的肉不好啃,你的牙好使,帮我啃下来!“当然,啃下来的肉自然十有八九都咽到了我的肚里,而我那时,还还天真得以为哥哥、姐姐们的牙真得不好使呢……
现在,肉成了餐桌上的家常肉,天天有的吃,什么红烧、爆炒、清炖、醋溜肉片,鱼香肉丝之类,花样繁多,各各种调味品更是数不胜数,但是,吃到嘴里,却总也找不到小时候那样鲜香的肉味了,更没有像过去那样大块地啃骨头过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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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