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比赛获得好名次,让60名孩子集体下跪,有违教育的初心

【家教智慧 第606期】

据澎湃新闻报道,10月8日下午,湖南长沙某小学的操场内,出现了惊人一幕:60余名学生集体单膝跪地,周围还站着30余名同学……

据悉,罚跪的学生全部是学校号鼓队的队员,因为要以参加一个比赛而进行集训。由于比赛迫在眉睫,而学生们的表现非常不如人意。所以教练老师非常着急,就要求除花环手和旗手之外的号鼓队员全部“军姿蹲”……

老师讲的是“蹲”,但学生说的是“跪”,但从学生的反映、“及时”发现的老师和学校回应来看,我觉得“蹲”的面小,跪的面大。而且当事老师也承认,是“罚”!

无论学生多么地“不争气”、犯什么样的错误,老师可以批评,可以教育,甚至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惩戒,但唯独不能实施“体罚”,罚“跪”则更当禁止。

“跪”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一般情况下,“跪”有四种情况:一是臣对君下跪,这是一种权利屈服;二是家族之中,晚辈给长辈下跪,表示孝敬和尊重;三是受人恩惠给人下跪,是表达感谢的最高级形式;四是要犯罪(错)之人下跪,这是一种带有侮辱性的、有损于人格尊严的惩罚。

下跪,是封建社会等级秩序的产物。早在辛亥革命时期就已被宣布废止,取而代之的是体现人人平等、尊重人格的鞠躬、作揖、握手、行注目礼等形式的现代文明礼节。因此,即便对长辈、对恩人也不再下跪,而有损人格尊严的“罚跪”更应该割除。

因此,无论老师多么地“恨铁不成刚”,情绪多么地冲动,初衷是好还是坏,都是绝对不能对学生实施“罚跪”的。因为“跪”有损于学生的尊严与人格,不仅是体罚,更是“心罚”,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使他们的心理蒙上阴影。

我们教育最核心的本质是要把孩子培养成有独立人格的现代公民,而不是培养成对权力威顶礼膜拜的奴隶。因此,在教育的词典里“跪”字不应该有其容身之地!

“男儿膝下有黄金!”当我们学校老师咨意让学生下跪的时候,无论任何的理由都无法遮挡我们对孩子人格、尊严摧残!

而如果一个人没有了独立的人格、做人的尊严,那么孩子们的技能再熟练、技艺再高超,比赛的名次再好,获得奖再大,也都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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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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