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供热部门最新提醒!
临近供暖期
大连市供热主管部门
在夏季就开始组织针对进行
供热系统“冬病夏治”
以及供热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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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居民自己应该留意哪些有关暖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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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暖气想办理停供或者恢复用热,应该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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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打压试水和热态试运行应该注意哪些情况?
看看大连市供热主管部门
停供和恢复用热
暂停用热
● 采暖系统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 采暖系统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恢复用热
● 未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用户需携带暂停供(用)热协议于当年9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 已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0月25日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收费标准
● 未分户的房屋申请暂停用热,用户需一次性向供热单位交纳拆除、安装供热设施的材料、作业费用,费用为每处裸露立管80元(包括恢复用热费用),每户收费额最高不得超过400元。
其它注意事项
● 已分户的房屋,用户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至交费截止日也未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11月15日,如用户仍未交费应停止供热,期间所产生采暖费由用户承担。
用户申请暂停用热应以整套房屋(产权证为准)提出申请,不得提出局部停供申请。
供暖打压试水和热态试运行
应注意的事项
打压试水前后怎么做
暖气不热咋办
新闻大连 (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晚报
记者: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蕴哲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监制: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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