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颖:世纪初的虐心奇案(14)补充侦查|小说

毛颖:世纪初的虐心奇案(13)因爱而恨|小说

文/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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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犯罪嫌疑人罗春的供述,蒋妍案侦查小组于2004年10月30日,非正式讯问莲花东里18号楼1604号户主詹红。讯问情况大致如下:
警:你跟罗春是否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詹:既然您都这么问了,我倒要问问您,什么叫正当什么叫不正当?
警:好吧,我修正问题,请问,你跟罗春有没有男女关系?
詹:有。犯法吗?我离婚了。他老婆死人一个。我们怎么着碍着谁的事儿了?!没招谁没惹谁啊。
警:你是否要求过罗春跟蒋妍离婚?
詹:要求过。这不是正常要求么。他把我睡了。我想嫁给他,想过日子。有什么不对么?
警:以往调查中,你为什么隐瞒跟罗春有男女关系,并且要求他跟妻子离婚的情况?
詹:谁问了呀?什么光彩的事儿啊,我绕世界说去!
警:你什么时间离婚?
詹:99年,协议离的。刚搬过来就离了。要不为着搬迁,早离了。
警:你们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詹:这还能有什么原因,过不下去了呗……哎我说,您凭什么问这个啊,这好像是我的私事儿吧。
警:对不起,因为你与罗春之间的非法定男女关系,并鉴于罗春妻子蒋妍的非正常死亡,我们必须查清所有相关背景情况,希望你配合。
詹:她死她的,碍着我什么事儿啊。噢,她死了,别人就不能过了呀,就得跟着陪着……
警:我们已经说了,必须查清所有相关的背景情况。顺便告诉你,这不是普通的民事调查,是谋杀案调查,请你严肃对待,积极跟我们配合。
詹:谋杀?什么谋杀??您是说蒋妍是让人推下去的?!不可能!
警:你怎么断定不可能?你怎么知道蒋妍是让人推下去的,而不是扔下去的?
詹:我断定不了。我凭什么断定啊,断定得着吗!推下去扔下去,反正是下去了,有什么分别?
警:当然有区别。推,是说她已经在坠楼位置,或在主观知觉情况下被外力迫使到了坠楼位置,并导致坠楼。扔,则不一定由坠楼位置开始,死者不一定主观知觉,并且需要更大的外力才能实施。你说的是推,是需要死者主观知觉并被迫使至坠楼位置的方式;同时,也是不需要更大外力的方式。因此,也就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方式,包括像你这样的成年女性。
詹:您可不能这么说!这不是往我身上贴呢么!我可没有!你们这是诬陷!我可以告你们!!
警:谁也没说你有。刚才的话,是针对你的供述的例举说明,已经记录在案。如果你去告,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将是不成立的证据。如果不信,你可以申请法律咨询。
詹:我不就说说么。当我没说。反正我没干,什么也没干。没错儿,我是恨她。恨不得她死了才好呢。有她在,罗春连正眼儿都不撩我。发小儿长大,我都跟他睡了啊!他凭什么不拿我当人看哪!我就那么贱……小时候,我还叫我哥帮他打过架呢,我哥还替他蹲过班房呢!他还说过喜欢我呢……就为跟他赌气,我才结的婚,才嫁给那么个不着四六的孙子王八蛋,把自个儿这辈子都毁了呀……蒋妍那把他迷了、废了!你们看看他,都成什么样儿了!我能不恨姓蒋的么。可再怎么恨也不能杀人呢。甭说没那胆儿,有我也不能啊。那不就成杀人犯了么,不就得被枪毙了么!
警:没有人说你是杀人犯。我们只是调查。请问,案发前,你是否看到过罗春?
詹:没看到……噢,我听他们家有动静。就坐起来听了听。我挺留意他们家的动静的。我挺想跟罗春那个的。您也知道,女人,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没什么节目。可我也是人哪,不缺胳膊不少腿的。他们家一撞门,我就顺门镜看。一块儿住这么些年了,蒋妍穿什么样儿、拿什么东西、去哪儿,我都能看出来。要是回娘家,多一半儿就不回来过夜了。那天早晨,我听见动静,醒了,听了一会儿,知道他想跟她那个,也听出来他没成。我就有点儿来精神儿。以前好多回,都是他跟她没弄成,才……后来听见关门声儿,我就扒门镜,看见是罗春出去了,想开门叫他一声儿来着,反正孩子还睡着。
警:那么你确定看到罗春离开了?
詹:是。看见了。
警:你是怎么知道蒋妍出事的?
詹:先是汽车响吧。我没在意。孩子吵醒了,我光顾弄孩子了。后来听楼下乱得别扭,才顺窗户看了一眼。听说有人跳楼了,才下去看……这么知道的。
警:就是说,在汽车报警之前,一直在家里……有证人吗?
詹:我儿子算不算?
警:还有别的证人吗?
詹:瞧您说的,那家里还能有谁啊。
警:你看到罗春离开家是几点?……距离听见汽车报警多久?……你确定吗?……你家里有电话吗?……你有手机吗?……3号早晨5点20分到5点55分案发时,有人给你来过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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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4年10月30日,关于罗春谋杀动机及可能的作案过程,警方初步结论:
一,根据詹红供述,犯罪嫌疑人罗春不具备作案时间。
二,詹红的供述与罗春供述吻合,但二人所供述案发前及当时情况均无旁证。
三,由于上述无旁证情况,并鉴于罗、詹二人的关系及与死者关系,不能确认其相关供述属实。
四,经保安钱保顺、马福根及出租车司机孙某指认,不能做罗春无作案时间结论。
五,经鉴定,在现场起获的《离婚协议书》上的字迹与罗春笔迹不符,可证实非罗春所书;该证物上有罗春指纹,罗关于没见过该证物的供述不能取信。
六,罗春供述的案发前跟死者间的接触情况与痕检结果不符,不排除故意隐瞒的可能。
高璟就上述情况中自己所了解到的部分,以私人名义建议:
首先,可否再研究一下《离婚协议书》。不能排除死者于罗春在纸上留下指纹后书写并自己将其撕毁的可能性。如果是这样,罗春的相关供述,就可能属实,并且与其他相关供述,在逻辑上也可以吻合。
重大疑点:《离婚协议书》上只有罗春一个人的指纹,罗春不是书写人。而无论死者,或者是其他什么人,书写而未留下指纹,都不符合常理。
其次,可否补充侦查死者住处,特别注意可能用作实施性摧残的物品,并尽量采集相关可疑残留物。
再有,可否在再次提审罗春时问如下几个问题:
一,罗春对随身携带的钱物数量的惯常了解情况,即其是否一贯清楚所携带钱物数量?
二,9月30日晚,罗换衣外出前,实施被换下衣物与被换上衣物间钱物转移的,是他本人还是死者?
三,通常,罗换衣时,是由他本人还是死者实施衣物内的钱物转移?
四,如通常由死者实施换衣前后的钱物转移,是否出现过转移不全,转移后钱物明显缺失情况?
五,如9月30日进行衣物内钱物转移的是死者,罗是否在离开前确定钱物全部被正常转移?
“你什么意思啊?”
唐尧问。
“一两句很难说清。”
高璟这样回答妻子。
“可以告诉你的是,这个案子,开始向我走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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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3日凌晨,高璟收到安崇文警官发来的电子邮件:
已经就所提问题讯问罗春,罗交代:
始终都是自己收拾钱物。因其职业为个体经营,须现金交易,故对钱物管理很严,多年来已养成习惯。因同样原因,罗对随身携带钱物状况清楚,也不记得有因换衣导致钱物缺失的情况。
9月30日晚,罗跟往常一样,在换衣时自行转移随身钱物,但因已习惯,未有明确印象。称记得钱夹里有卡,另一衣兜里有约四千元现金。
9月30日夜,与朋友喝酒唱歌消费约七百元,赌博赢约七百元。
10月1日,与朋友吃饭、按摩足浴等消费约一千元,包房住宿消费二百元。
按罗估算,至10月2日晚赌博开始之前,应尚携带约两千七百至两千八百元左右现金,所以没有另外取钱。
但10月2日夜至10月3日凌晨赌博输掉约八百元后,罗发现口袋里已无百元钞,只剩10元20元零钱,累计不到四百元。并同时发现卡不在钱夹里。
为继续赌博,罗回家取钱。
罗无消费后索取票据的习惯。9月30日换衣转移钱物时及离家后,也未仔细清点所携现金,故上述数额均为估计的大概数目。但罗自称多年理财,出入应不大。
罗无法解释将信用卡落在家中的原因,也无法解释所携现金数额与其估计数额间的明显差异。称死者从不向其索取钱财,更从未偷拿过其随身携带的钱物。又称,多年来从未丢失过钱物,故对财产保护意识并不强,也无随时清点钱财和做私人消费帐目的习惯。
高璟回复:谢谢!如可能,还望设法弄清,9月30日,罗春在家完成换衣钱物转移后至离家前,是否离开过已转移了钱物、即将穿上出门的衣服。
“我有点儿明白你的意思了。”
唐尧看着他把邮件发出去。
“你是在怀疑蒋妍偷了他丈夫的钱?”
“是拿,不是偷。”
“有区别么?”
“当然。偷,通常指据为己有。拿,意义和目的就广泛得多了。”
“别跟我玩儿文字游戏,你不是对手。”
“不是文字游戏……我们去他们家看看。”
他们又回到了蒋妍的梳妆台前。
高璟双手扶住妻子肩头,把她按坐在梳妆凳上。
“他们已经补充侦查完了。现在,我们补充侦查。”
“怎么侦查?”
唐尧的眼睛闪出兴奋的亮光。
“看看她的护肤品。”
说着,他把手离开妻子,双手齐下,嚯的拉开梳妆台两侧抽屉,极其粗暴地反手一扣,瓶瓶罐罐顿时散了满台面满地。
“你干什么?!”
唐尧话还没收住口,就惊讶地捂住了嘴巴。
狼藉着的瓶瓶罐罐间,散落着一大片百元现钞。
唐尧一张张拣起来,一共二十一张。
“这是什么数儿啊?”
“明天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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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记着这句“明天告诉你”,第二天去了趟出版社,又去了趟作协,还看望了一位文学评论家,最后回到结婚后俩人买的小别墅,等着他揭开谜底。
她知道,他一定会给自己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
她之所以喜欢这个男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总能带来意想不到的东西。
而且,那些意外、那些惊喜、那些令人荡气回肠的精彩,都不是来自金钱,而是来自智慧——他所独有的,有时候在她看来简直有些神鬼莫测的智慧。
然而这次,她有些失望。
他根本就没提头一天那档子事儿,而是盯着手提电脑发呆,烟灰掉了一身都浑然不觉,对她进门后的招呼,吃没吃饭的问候,一概无动于衷。
她就不敢造次了。
通常,这样一定是在思考什么问题,那个问题或者那些问题,一定是复杂的、千丝万缕的、一旦被打断就难以收拾和再突破的、一旦被打断就必定引得他不高兴的。
她不再打搅,上厨房餐厅看了看,没发现用过餐的迹象。
就独自去洗澡。洗完一开浴室门,忽见他默默站在外间,手里拿着吹风机和一只空酒瓶。
她吓了一跳,问:“你在那儿干吗哪,魂儿似的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他就笑笑,放下手里的东西,抱住她额头亲了亲。
“我听见你问了,现在回答你。我还没吃呢。一起出去吃点儿吧。”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答我昨天的问题呀?”
她想想,不等那个惊喜了,还是自己开口问吧。
“噢,那个,现在。”
她笑了。
他没忘记。
没忘记那个问题。没忘记给她惊喜。
他把她带到餐桌旁,让她坐下,取过自己的皮钱夹,从里面拿出一大把钞票。
“这是四千块钱。数一数。”
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照办了,数完交还给他。
只见他把钱塞进搭在椅子背上的“中华立领”左胸内兜,然后把衣服胡乱扔在桌面上,端起手腕,摆弄他那只逢人就要显摆一下的“天梭Touch”。
“现在是记秒状态啊。我们做个小实验。记住,你只有一次机会。”
他像李咏那样比划着,口气也像。
她笑了一下。
他就说:“别笑,请听题:你有5秒钟时间,我喊开始就开始——5秒钟,把刚才我装进衣服口袋的钱,尽量多地拿出来,但不能全拿走。然后,把拿出来的钱放在我转过身来一眼看不到的地方。”
说着就转过身去,背对着她。
“同时,衣服还得在桌子上,是否同样位置,是否保持原状,不限。注意,一定要拿出钱来,不准放弃。注意——开始!”
她像小孩子做游戏一样全力以赴。
“停!”
她“啊”地叫起来,飞速双手背后,几张钞票从指间滑落在身后的地毯上。
“赖皮,你没告诉我把兜扣子扣上了!”
她跺着脚撒娇。
高璟笑,不接她话茬,绕到身后从她手里往外抠钱。
她就躲,就被碰了痒处似的叫、笑。
两人在地毯上滚做一团。
闹够了,数数钱,连带掉到地上的和她攥在手里的,一共二十二张。
他就问她:“这是什么数儿啊?”
她愣了愣,随即恍然,随即惊讶地望着丈夫,又一点点把目光飘向他身后的远处,自言自语似地说:“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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