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悦读丨散文】玛雅契兰《书蝶焚书》
文/玛雅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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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搬家,当然又是扔书送书,几千本的书扔到最后就只剩十来本,前不久才扔了两百本书,这一次又要烧掉一百本,图书馆都不要。我准备搞一个焚书仪式,看着书页在火中,一页一页地扔进火里,烧纸钱一样地烧,一天烧一本。书与我好比是梁祝坟头的一对蝴蝶,早已合为一体,魂魄相接,书虫烧书,如同在天空观赏自己躯壳皮囊在焚化炉里,很快我也要跟书灰飞烟灭了。活得越老,越是喜欢郑重的仪式。
王明阳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书跟我一起的时候,我跟它们还都是彼此阅读,我读书,书读我。一焚化了,书就与我一体,它们一明白了,我也就明白了;明白了,就为彼此的魂魄,何必在人间留痕迹?
尘土终究要归于尘土,书蝶羽化才是最好归宿。我的书们虽然大多化蝶了,可我依然记得“旧爱”的体温体香,曾经给过我的温柔缱绻。跟我真好的书,都有暖香与肉香,与我亲亲密密,否则不贴身,不够亲热。若没肉香,如何激起我的欲望?若没有体温,如何灵魂相对,如何肝胆相照?年轻的时候,太过热情太过寂寞,与自己不贴身的书都引为知己,结果呢,它们要么来骗我,要么是根本不爱我不懂我,伤我的心伤我的眼。现在知道对书要有距离,不能让他们轻易跟我自来熟,哪些书有暖香、肉香,哪些书根本就是道貌岸然的假仁假义,我也不再轻易以身相许了。把它们先送走,很快我也要跟他们走了。从前还把有签名的王尔德《狱中书》的首版书弄丢了呢,这些书算不得什么,千书散尽还复来。
从前我不止有三千粉黛,家有藏书曾经上万,夜夜春宵都爱不过来,现在身边就剩下五十来本。五十本什么书?当然是魔法书了。这次扔的书里有一本有签名的《厚黑学》,说来我们从前那个地方也不是那么荒凉,也曾出过人杰呢。李宗吾是我们中学的前任校长,江姐也是那个地方的。地方没什么灵的,倒是怪人灵人多多。李宗吾的这本《厚黑学》不简单,深刻度直追马基维利的《君主论》。宗吾先生不仅是个思想家还是个开风气之先的教育家。他说,学校仿佛是“人工厂”,将不同资质的人输进去,按同样标准、同样程序、同样时间予以“铸造”。人的本性原是不齐的,现在的学校,处处求整齐划一,这不是与人的本性相悖吗?独立思考被禁止,官化毒气愈聚愈浓。
虽然一路都在扔书,看到炉里的一把灰,当然伤感,跟去法院办离婚一样。我是童养媳,没上学就已经跟书定终身了,一生一世。当年还写过《书虫谈书》,书虫若不化蝶,终归只是虫而已。
从前的人写字那是一笔一划刻出来的,当代人写的字轻得很。王尔德对此早已预言:’In old days books were written by men of letters and read by thepublic. Nowadays books are written by the public and read by nobody.
虽然现在都是电子书了,但跟真书本质还是不同。闻香识女人,闻书知味道,如果思想灵魂有味道,其中一种味道该是纸浆的味道。好书好比美人,必须要捧在手里,书的“道”在纸浆里,深嗅纸浆的味道,书才入脑入心。
四川出才子佳人,德阳有清朝才子李调元,很会玩行为艺术,有人说他看书是看一页撕一页,我没找到轶事出处。但他们家里曾经有个著名的藏书楼,有四川最多的藏书,后来毁于土贼白莲教的手里,万卷家藏全毁。我原本想把书送给santa monica的图书馆,可惜人家书太多,根本看不上眼,若搬中文书去给他们,反倒来笑我疯癫,宝贝送给不识货的人,或者毁于匪人,倒不如我自己亲手烧了。“不要把圣物给狗, 也不要把珍珠丢在猪前, 恐怕它践踏了珍珠, 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看我一箱箱地扔书,我的朋友看了心痛,他也没地方放,看我扔书烧书,他比我更伤心。我倒安慰他:时空距离产生美,那些书的肉体离开我了,但它们与我更近更亲了。我也懂了当初为什么买它,为什么与它们缱绻爱恋,又为什么要舍弃离开。王尔德有名言:我欠账了,店家才记得我。我烧了书,书的魂魄才会来找我的。
人间情爱不也是如此吗?热恋之后终有分手的一天。要在结束之前结束,爱才能永恒的。
回头来说一个从前的书呆子怪人,说说我们大院儿里的“贾宝玉”。活宝“宝玉”毕业于某名校,专业是化学,文理兼通,不仅会做化学实验,还研究《红楼梦》。那个时候,大家都在谈“水壶”。
“宝玉”对水壶不感兴趣,他喜欢《红楼梦》,并且常常觉得自己就是贾宝玉转世。院里所有未婚的漂亮姑娘都收到过“宝玉”的情书。他当时喜欢上了我们院里的女广播员,又是诗又是信的。他还不停地给红学会写信,申请当学部委员,说研究出了红学密码。
小时候,老远看见他蹲在台阶上抽烟出神,他是当时的钻石王老五,快50了也不结婚。贾宝玉哪儿能结婚呢?可是党组织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贾宝玉在快60的时候跟当地不大识字的妇女队长结婚了。据说后来就不研究《红楼》了,一家人幸福快乐。
这才该是红楼梦的大结局,文理兼修的多情公子贾宝玉家破人亡之后跟不认字、不会吟诗作画的刘姥姥孙女儿身强力壮地幸福过家家。如果《红楼》有这个结局,该多好玩。书呆子最后若结善果,就该推翻三座大山,焚书埋书送书。天下的妙书看不完也写不完,刚刚写完一篇头发的文章,就想写写男人的胡子,写写古今中外的胡子仪式与宗教关系,一翻资料,早已经书天书海,那么多有关胡子毛发的掌故趣闻,罢了罢了,揪一把书先生的山羊胡子,捋一捋老神仙的眉毛,我就偏是不看不写你的胡子,我要去跟小和尚们看松鼠吃松果。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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