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科研工作再上台阶,经单位和个人申报、专家评选,拟授予化工与材料学院等10个学院科研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拟授予许志红等16名同志科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拟授予张鹏飞等9名同志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我校拟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10月29日—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2968722。

科研处

2020年10月29日

附录:

1.科研工作先进单位(10个)

化工与材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史与传媒学院、数理学院、食品与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

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16人)

许志红、李耀辉、王德国、洪卫中、姜荣刚、周耀宏、寇鸿顺、姬超、冯志波、赵艳敏、岑辉、靳思昌、张晓华、刘立胜、张利蕊、邢中有

3.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9人)

张鹏飞、李彦龙、孙刚、赵菁晶、王茹、张颢瀚、姚丹丹、韩本高、史艳华

(许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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