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14奸劫弑臣诗解3任法因势不听而听
《韩非子》卷14奸劫弑臣诗解3任法因势不听而听
题文诗:
圣人治国,固有使人,其不得不,爱我之道,
而不恃人,以爱为我.君臣正直,可以得利,
尽力事主;正直之道,不可得安,则臣下必,
行私干上.明主知之,设利害道,以示天下.
人主虽不,口教百官,目索奸邪,国已治矣.
人主目耳,非若离娄,非若师旷,目明耳聪.
不任法数,待目以明,所见都少,非不蔽术.
不因其势,待耳以聪,所闻者寡,非不欺道.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
不为己听.身在深宫,明照四海,弗蔽弗欺.
暗乱道废,聪明势兴.善任势者,故其国安,
不知因势,故其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
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人主卑.商君以说,
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者,
困国末作,利本农事.当此之时,民习故俗,
有罪可免,无功可尊,轻犯新法.于是犯者,
诛重而必,告者赏厚,奸莫不得,被刑者众,
民疾怨而,众过日闻.孝公不听,行商君法.
民然后知,有罪必诛,告奸者众,民莫敢犯,
刑无所加.国治兵强,地广主尊.所以然者,
匿罪罚重,告奸赏厚.此使天下,为己视听.
【原文】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
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当此之时,秦民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于是犯之者其诛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告私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也。
【译文】
由此看来,圣人治理国家,本来就有使人不得不爱我的办法,而不依赖别人出于爱而为我效力。依赖别人出于爱为我效力就危险了。依靠使人不得不为我效力才能平安。君臣之间没有骨肉之亲,如果凭正直态度可以得利,臣下就会尽力来侍奉君主;凭正直态度不可以求安,臣下就会营私来侵犯君主。明君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设立赏罚措施来昭示天下,如此而已。因此君主虽然不亲口教化百官,不亲眼搜索奸邪,国家却已治理好了。作为君主,并非眼睛像离娄一样才算锐利,并非耳朵像师旷一样才算灵敏。假定眼睛不靠君主法术,而要等到亲眼看见才以为明白,看见的东西就少了;这不是不受蒙蔽的方法。假定耳朵不靠君主权势,而要等到亲耳听到才以为清楚,听到的东西就少了;这不是不受欺骗的方法。作为明君,要使天下不得不为我看,不得不为我听。所以身处深宫之中,明察四海之内,而天下臣民不能加以蒙蔽和欺骗,为什么呢?因为愚昧混乱的办法废除了,耳聪目明的形势形成了。所以善于借势的,国家安定;不知借势的,国家就危险了。
古代秦国的风俗,君臣废法而行私,因此国乱兵弱而君主卑弱。商鞅劝说秦孝公要变法易俗,倡明公道,奖励告奸,抑制工商,便利农耕。在这种时候,泰国百姓习惯于犯罪可以赦免、无功可以显贵的旧俗,所以轻易触犯新法。于是对违反新法的人刑罚严厉而坚决,对告发奸邪的人赏赐优厚而守信,所以奸邪的人没有不被发现的,遭受刑罚的人很多,民众怨恨,大家的责难每天都能听到。秦孝公不加理睬,坚持推行商鞅的法令。民众后来知道有罪必诛,而告发奸私的人多,所以民众没有敢犯罪的,刑罚也就没有对象施加了。因此,国家太平而兵力强盛,土地广大而君主尊贵。泰国所以治理得好,是因为对包庇罪犯的惩罚严厉,对告发奸私的赏赐优厚。这也是使天下人一定成为自己耳目的方法。最好的治国法术已经够明白了,而当代学者却一点也不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