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是人性吗?——关于自私和利己的思考,兼评《自私的基因》
许多人认为自私就是人性,并以此来论证自私的合理性。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分不清“自私”和“利己”。
自私指的是为自身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与利他不兼容;而利己指的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利己的同时也有可能利他,与利他可以兼容。
一个人的行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哪怕是百分百为了自己的利益,只要不是“不顾别人的利益”,就不是“自私”,人们也不会指责他自私。在不涉及他人的情况下,怎么利己都不是自私。
利己是一切生物的本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也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自私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不适用于不涉及他人的情况。
自私肯定是利己,但利己不一定是自私。
聪明的利己者知道,与他人搞好关系对自己有利,他们很会“做人”,会让别人说他们好。虽然动机并不高尚,但人们不会说这样的人自私(概念混乱者例外),甚至会觉得他们挺好。不自我中心,能顾及他人的人,谁会说他们自私呢?只有愚蠢的利己者,才会不顾他人利益,处处表现得自私,让人鄙视。
认为“人性就是自私”的人,有两个错误:1,混淆了自私和利己;2,忽略了人性中的积极因素,如同情心、正义感和理性等。
你可以说,自私是人性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但是一定条件下的表现不等于本性。比如,水会结冰,你可以说,水在一定的温度下会变得又冷又硬,但你不能说“冷和硬”是水的本性。
对有些人来说,区别“自私”和“利己”好像很难,他们坚持认为,利己就是自私。这些人当中大多数是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但也有少数人是有意混淆这两个概念,好把他们的自私归因于人性,说成是所有人都一样的。
还有极少数人说,利他和对他人的爱也是一种自私,这是典型的概念混乱。你可以说,利他和对他人的爱会有利己因素,但要说那是自私,显然非常荒唐。如果把自私的概念扩大到涵盖同情心、爱和利他,自私这个词也就失去它本来的意义了。其实,坚持这种说法的人大都是很自私的,他们在潜意识中无非是想消除自己的道德自卑感。
合理的利己主义已流行多年,因为有一定道理,所以有很多拥护者;但“合理的自私”,除了概念混乱者之外,没人会赞成,而且极少有人使用这个词。
很多认同自私的说法,如果把“自私”换成“利己”,基本上还是说得过去的。
《自私的基因》是英国学者理查德·道金斯1976年出版的的畅销书,由于书名中用了自私(selfish)一词,引起了一些争议。道金斯的解释给人的印象是,他把许多利己行为也算作了自私。他说:“自私基因的替代品可以是合作的基因。虽然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但这本书主要的一部分便是讨论自私基因的合作形式。”
其实,对基因科学的情况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生命体的基因组是由成千上万个基因构成的。作为生命体最基础的单元,在同一个基因组中,各个基因的功能是互补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合作、互利、共生,而不是竞争。它们之间的完美合作是生命体能够健康生存的前提。当然,对每一个基因来说,最重要的是自身的生存,“利己”是第一位的。但是,由于功能互补、彼此互相需要,最有利于每个基因自身的是合作,而不是竞争。
道金斯自己也认为,可以用“合作的基因”替代“自私的基因”,但“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为什么自相矛盾?选词不当!如果把“自私”改为“利己”,还可能自相矛盾吗?“利己的基因”互相合作、互利、共生,多么完美的逻辑!
从更高的层次看,情况是一样的:在一个健康的生命体身上,细胞之间的关系也是合作、互利、共生。这些细胞“利己”,但不“自私”!如果有只顾自己的“自私”细胞,比如癌细胞,生命体就不会完全健康!
家庭、团体、国家、社会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