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个人意见和看法
新能源电动环保公交车以安全为由,开始加装左右转弯外放提示音,影响其他司机驾驶、周围居民生活。虽然,有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等国家推荐标准,但在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强制标准中,对于提示音却没有加以引用或更详细的明示规定。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的个人意见:
4.14.规定:机动车排气污染以及噪声,应该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规定。
建议修改内容:机动车排气污染以及整机发出的任何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解释:原文会让人误解成排气噪声,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8.6.7.规定:总质量12吨以上的货车,应安装右转弯提示音装置。
建议:车辆转弯或变道应减速慢行,(具体车速研究得出)
解释:可以控制转弯车速,加大超速处罚力度,提示音声响但随之而来的是噪声污染。
12.13.2.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声响。
建议增加内容:引用推荐标准《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
解释:倒车请注意、转弯请注意,有可能会引起小孩子的好奇心导致意外,干扰其他司机驾驶,应该明令禁止机动车安装外放提示装置。
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中提到的声响并非转弯提示音,而是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我国有此推荐标准,只不过在机动车安全运行标准并未引用,才导致各地乱执行标准,发出人声提示声响,我国有推荐标准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法27条规定,企业执行的所有标准应公开,且生产或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所公开的标准,也就是说企业决定执行的推荐标准,那就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违法。
在机动车检验项目和方法的标准中,对于噪声方面的检验,只提到了汽车喇叭,并没有规定对其它机动车噪声进行检查,应该明确规定对其它噪声装置进行检验,在方向灯打开或倒车时,不应出现任何形式的外放提示声响。
关于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方面的意见或建议,有多个途径反映:
1、直接给公安部邮寄信访意见或建议书,不要写投诉或举报内容,不然会转回给当地处理,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现场信访和邮寄书信的地址是不一样的,而且随时可能会变,官网首页下面都会有,那就是邮寄地址。需要注意的是,每个部门都有很多科室,邮寄信件最好在部门后面注明:信访室收。
2、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标准化管理,只是不同的方式,任选一提交意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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