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随便写,可是要惹麻烦的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受领人”,简单来说就是有权、合法领取保险金的人。
但是在这么一个重要的事情上面,有些人却草草了事。
尤其是父母给未成年的子女投保时,或者是未成家的青年男女在为自己投保时,对于身故受益人这块经常是选择法定受益人,而没有做专门的指定,准备在以后子女成年或结婚后再做变更。
但大部分这样选择的人,最后都是忘记变更,从而将法定受益人进行到底了。
其实在选择受益人时,到底是指定受益人还是选择法定继承人,这些操作都是合理合法的,只不过在遇到保险事故有时会造成一些麻烦。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分配赔偿金。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1、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这里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也是一样。
指定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权获得理赔金的人。
指定受益人没有人数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个人或者同时指定几个人为受益人。一但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会将理赔金支付给相应的指定受益人。
听起来好像是只要被保险人或是投保人来决定就可以了,但其实在不同的情况下,受益人也是有限定的。
首先,保险产品一般都会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如果和投保人是同一人的话,那么也可以说是投保人本人。
一般情况下,市场上在售的重疾险,医疗险(费用险和津贴险),意外险等以被保人健康为标的产品的生存受益人都是此类情况。
在被保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产品中,如:寿险,投保人或被保人就可以指定特定的人为自己的身故受益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一类产品的身故受益人会是特定的机构,那就是贷款保险,这类产品的受益人是发放贷款的银行。
而初步了解法定受益人以及指定受益人以后,究竟以后受益人应该怎么填好?
其实Push妈咨询过众多保险专业人士,他们的回答都相当一致——指定受益人。
填写指定受益人主要有两点益处:
1、避免家庭纠纷
很多人在投保时,可能会觉得“法定”受益人是家人,就算不写上具体名字,最后出现保险事故,赔偿金也是给他们。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家庭结构和人员关系会发生变化,没有确定好受益人,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投保初衷存在较大出入。所以有这方面顾虑的朋友,可以在投保的时候写明受益人,给自己关心的人一份 100 %的确定。
2、理赔资料相对简单
如指定了保单的受益人,当被保险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所要提交的材料会少许多。
只需要提供保险合同、受益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但如是法定继承人,还要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操作起来稍微有一些复杂。
到这里有人会提出说,指定受益人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避债,而法定受益人是不能避债的。
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完全正确,依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保险法》司法解释的第九条中已经明确规定:“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为受益人。
因此,只要投保单上写了“法定”或者“法定受益人”的,都可以视为已经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不得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处理。
但如果出现受益人不明确的情况下,保险金将会被作为遗产处理,那么根据《继承法》中遗产继承方式,将会被要求优先偿还被保险人的身前债务。
举例来说,如果被保人在投保时选择身故受益人为法定,那么在被保人身故时,将根据继承法的继承顺序将身故保险金给付相关的人员。
但如果这些相关人员已经先于被保身故、受益人也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的时候,保险金就会被当作遗产处理了。
最后,总结一下关于受益人的几项重点:
受益人最好指定明确,这样无论为后续理赔工作还是家庭和睦考虑,都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需要有多个受益人的,那么一定要明确受益顺序或者是受益比例,虽然这样会麻烦点,但事后可能避免很多麻烦事。
如果投保时不能明确受益人的,可以在保单承保后向保险公司申请受益人变更,但要注意,这项保全变更的申请人是被保人本人才能申请的。
不要被一些避税避债的言论给误导,无论是否可以实现避税避债的功能都是会有一些特定条件为前提。
一旦发生家庭变故时,千万不要忘了分割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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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Push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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