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为啥要增加居住权?保护房子被人坑走,告诉你咋回事
2021年民法典里边有一个叫做居住权的细则,搞得很多朋友都非常的担心,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增加一个房产交易的居住权呢?万一自己买了房子里边儿是别人的居住权,那咱们不就吃了大亏吗?因为居住权这个特殊的性质,主要存在于二手房交易当中,和家庭内部房产分割所使用。首先为什么咱们国家,平白无故的要推出一个全新的居住权呢?
咱们稍微回忆一下,前些年咱们在电视新闻当中,是不是经常会看到一些老年人,或者弱势群体被别人忽悠之后,稀里糊涂的把自己的房子就转到别人的名下。最主要的有几种表现形式,第1个就是,小额贷款公司前几年非常的多。可是这种小额贷款公司往往就是传说的高利贷,不仅利息超级高,而且还有砍头息,难还款,等等各种各样的手段,让咱们的借款人借走一两万块钱,一年左右就欠他个几十万。最终这些公司就会要求,用咱们借款人的房子进行抵押。下一步就是把房子当做利息抵债用。
事情的结果就会是房子平白无故地送给别人了,自己又被赶出来了。去上法院告也没办法,毕竟名字已经改过了。第2种情况就是,婚姻当中或者遗产当中。也经常出现房子所有权的问题。比如一对老夫妻有3_4个孩子。那么老夫妻肯定要面临遗产分配的问题,到最后房子到底该给谁呢?其中有很多家庭就会遇到这种问题,房子可能给了某一个孩子。结果其他的几名孩子心里不服气,感觉不平衡,就不太想照顾老人。但是得到房子的这个孩子,万一个人再出了什么意外,或者不孝顺之类的情况。
真的把老人给赶出去了,那该怎么办呢?包括许多婚姻之间,也会出现各种各样套路房子案例。保健品销售,老年公寓,个别以房养老的骗局等等。很多情况都会出现,人还在的情况之下,房子稀里糊涂地就变成别人了的情况。所以咱们国家也是为了保护老年人和一部分弱势群体,即使在被忽悠之后,房子哪怕转给别人了,也能有个睡觉的地方。居住权就应运而生。居住权对于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最后一道防线。有个别中介可能夸大了居住权的作用,说如果买二手房一定要检查居住权,不然里边儿的原住户不搬走,咱们就比较被动了,因为居住权是终身制的。
即使房子卖了之后,对方拥有居住权,是可以一直在卖过的房子里边住到去,世并且受法律保护。结果吓得很多朋友心里暗自害怕,怎么能知道自己所要买的房子里边,是否有别人的居住权呢?其实这种问题非常的简单,居住权是房子所有人也就是房主,签的一份合同,而这份合同要到当地的房管部门登记,然后居住权才会生效。由于咱们正常的二手房交易环节,也是要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交易的。所以很容易就被查到自己要买的房子里边,是否有别人的居住权了。
那么什么情况之下,咱们要善于使用居住权呢?举个例子,比如家里的唯一老人,由亲戚或者保姆之类的人单独照顾,可是老人注定是会去世的,而子女并没有照顾老人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子女,但是又不想让照顾自己的亲戚或者保姆,无家可归。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老人可以设立居住权,自己离世以后房子归子女正常继承,但是照顾自己的人,可以享受这套房子的居住权,直至终身。当然居住权的使用还有很多种形式。比如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分割。失足老人怕被骗,把自己的房子居住权设定给自己。 又或者民间抵押贷款时,或者以房养老时,设定房屋的居住权。
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有些心怀不轨的套路,骗取自己的房子。另外咱们也要分得清楚居住权和房屋出租的区别。因为现在很多朋友手里的房子比较多,把自己的住房出租给别人使用,这个只是简单的出租,并没有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合同认证,所以普通的租房,不属于居住权的范围之内,咱们也不用过于担心了。可是居住权,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细节,就是法拍房。法拍房里边的问题确实比较多,咱们经验不丰富的朋友,确实不建议关注购买。居住权在法拍房里面有两种表现形式。
法拍房交易之前,如果知道有居住权存在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是法拍房如果交易之后,才发现房屋里面包含其他人的居住权,咱们就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朋友们如果关注法拍房,想捡漏,确实得悠着点儿。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369条标注。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整体来看,居住权的设定,对咱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是有好处的。
毕竟现在房子那么贵,确实会有一些人打着坏主意,想恶意占有他人的房屋。自己的房子自己设置一个居住权,最起码,能保证自己终身都有房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