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为什么一定要花钱请律师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是欠钱的还是出借的,只要按照出借、要钱、借钱、还钱不就好了吗?就算闹到了法院,对簿公堂,法官总是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判别的,到最终总会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合法的裁决,那请律师有什么用呢?而请律师代理诉讼起码要几千款前,债权债务纠纷花的律师费是不是白白交了一笔智商税呢?
如果是双方都很实诚,都按照法律和道德做事,那就不存在纠纷的事情了,无非就是一个借钱,一个还钱的事儿。老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总会有人想要多要一些钱或者少还一些钱或不还钱,也总有人会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遗漏掉一些细节问题,这些,也就是纠纷的由来。如果大家都守规矩,纠纷也就不存在了。
传统观念中,律师的作用就仅仅是打官司而已,而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律师能起到的作用,可不单单是代理诉讼那么简单。
对于债权人来讲,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有经验的律师第一步肯定是查询债务人的有关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法律术语上这叫“诉前保全”,此举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后期执行的成功率;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状、借贷凭证等证据材料,很多当事人往往不懂专业知识和流程,不是漏这就漏那,碰得一鼻子灰,最后还是得乖乖委托律师代办;最重要的一点,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当事人规避很多可能存在的风险,这才是其真正的价值所在。很多民间借贷案件之所以后期执行难,很大程度上都是因前期细节没做好。
值得一提的是,在执行阶段,有的债务人可能已经提前转移或者隐藏了财产,债权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发现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是没有义务给帮债权人调查债务人的真实财产情况以及财产转移情况的,而债权人自己又没有相关的权限进行调查,这时候,债权人就需要委托专业律师,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债务人名下有误可以执行财产,或者调查债权人近期的财产转移情况,帮助债权人尽可能的拿到欠款。
而对于债务人来讲,律师的存在,也可以从已定的程度上,避免债权人多要钱,保障债务人合理合法的清偿债务而不用承担额外的损失。
很多时候,在债权债务发生前、在债权债务纠纷发生前,律师,都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告诉你所有可能发生的、想避免的、一旦发生怎么处理的诸多事项和环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谋划策权衡利弊,确保万无一失。虽然现实中不是每个人都请得起私人律师,但是遇事多咨询,多请求律师帮助,总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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