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该怎么办呢?

有人问到这样一个社保问题,如果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自己不能享受医保,这该怎么办呢?

是这样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满了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去办理养老退休的,之后再去办理医保退休,不过医保退休的条件,是缴费年限在20年或者25年、30年的时间,如果你只是缴纳了15年的社保,没有交够医保年限,或者甚至是没有交过职工医保,那么是无法办理医保退休,享受终生的医保待遇了。

这个时候可以这样处理,那就是对于缺少的医保缴费年限部分,进行补缴。比如说医保缴费年限缺少10年,那就补缴这10年的费用就可以,一般一年的医保费用为3000元,补缴10年也就是3万元左右。

当然,如果你的医保缴费年限太短,不想去补缴的话,那么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样就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过医保费用是需要一年一交的。

还有人问到,丧葬费在哪里领,怎样办理?

是这样的,对于参与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来说,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如果出现死亡,那么家属是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这笔钱可能各地发放标准不一样,而且也跟单位性质有关系。

一般来说,丧葬费的标准也就是几千块钱左右,相对抚恤金要少很多,比如说重庆的丧葬费为2000块钱,北京的丧葬费为5000元,等等。而抚恤金的话,有的是跟养老金待遇挂钩,有的地方是直接跟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比如山东,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而非因工死亡或是生病死亡的,一次性发1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再比如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为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的平均基本养老金。

那么怎么去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呢?在参保人死亡后第一时间去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然后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跟死者的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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