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作品意识与《淳化阁帖》:从《祭侄稿》《兰亭序》说起
中国书法史上,有两件书法作品不能不被后世所重视,一是王羲之的《兰亭序》,一是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这两件书法作品确实是中国书法史上绝对可以称得上标志性的作品。具有绝对的象征意义。
但是有些人在解读这两件书法作品的时候,进行了错误的理解。比较常见的一个误解就是:
书法作品有潦草、涂改之处,才能看出作者的真性情。才能体现作者书写的自然、流畅,不做作。
实际上,这样一个误解是基于两个事实判断而生发出来的一个错误的认识,即,
观点:
A作为书法作品的《兰亭序》和《祭侄文稿》是潦草的,有很多涂抹之处的。
B这些书法作品被人推崇,认为水平很高,书写自然。
结论:
C所以,书法作品只要潦草,并且在加上点涂抹,就更显得潇洒自如了。
坦白的说,这跟“狗会走路,人也会走路,所以人是狗”的逻辑一样,简单但是错误。
不可否认的是,《兰亭序》和《祭侄文稿》确实有很多涂抹的地方。据统计,《兰亭序》324个字,因系酒后醉书,其中勾抹错讹近20处。而《祭侄文稿》的涂抹之处更是数不胜数,几乎每一行,每一列,都有毛笔涂抹的痕迹。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在王羲之、颜真卿他们生活的那个年代,《祭侄文稿》和《兰亭序》究竟算不算作品呢?我想这还是存在可以探讨的空间的。
也就是说,我们什么时候才算有了作品意识?作品意识和书法的法度之间有什么关系?
我认为至少在魏晋南北朝和隋唐这两个时期,中国书法基本不存在作品意识,即便是有,也只是萌芽罢了。
我认为到宋代才算真正的有书法作品的意识存在的。这样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淳化阁帖》的刊刻。
以往我们在阐释《淳化阁帖》意义的时候,会将其看作是中国书法史上第一部法帖。他确立了帖学本位意识,将帖学确立为中国书法的传统正宗,影响了中国几千年以后的书法走向。并且《淳化阁帖》宣扬的是“帖学书法”,所以王羲之等人的书法作品大大地受到了后世的重视,也决定了他日后在书法史上的书圣地位。
但除此之外,《淳化阁帖》将诸多以往不会被看作是书法作品的“作品”纳入其中,将其编辑成册,成为了一本书中最为主要的组成部分。比如,对于《兰亭序》来说,他只是用毛笔写的一个序文,而对于《祭侄文稿》来说,它也仅仅是一个草稿罢了。
但是一旦这些类似于《兰亭序》和《祭侄文稿》的“作品”被当作“作品”来看待的时候,那么自然,这种作品意识也就产生了。
所以,简而言之,在王羲之创作《兰亭序》和颜真卿创作《祭侄文稿》的魏晋和隋唐时期,是不存在作品意识的,因此这两幅书法“作品”再怎么涂抹也没有关系。
而一但我们说书法作品要上升到“作品”这一个层面意义上来的时候,就绝对不能简单笼统的认为书法作品也要涂抹而显得自然。
这就好像我们说自己家里面炒菜做饭一样,只要好吃,其实我们有些时候是不讲究摆盘、设色以及造型问题的。
但是一旦这些菜品成为一件厨艺作品后,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的造型还有摆盘设色等表面问题了,而不会仅仅纠结于这个菜的口感怎么样。如果有人把这些菜好吃的原因归结于他们摆盘的混乱,那么这一定是个谬论。
所以,书法也是如此,不是因为它们涂抹了字迹,写的潦草,就意味着他们的艺术水平高。而是因为他们的作品真真切切的表达了真实的情感,我想这才是我们认为他们的书法作品艺术水准高超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