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期间去世的人,土地会被收回吗?

在农村,关于土地的问题,一直是处于争论的状态,在网络上也出现了这种现象:以前分地多的朋友,关于此事,一般不会发表什么评论,而以前分地少的朋友,则会在文章下面评论说,需要重新分地,以前分地不公平等。

其实,这种现象的出现也很正常,就像我们在生活中,假如赚了一些小便宜,也会默不作声,只有吃了亏,才会说出来,人之常情,就好比,有人问了,为什么97年分地之后,自己家新出生的人口现在还没地,而别人家分地之后,有些人去世了,到现在还有土地?更土地承包又延长了30年,是不是这30年之内,还是维持这种情况呢?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大家估计都听腻了,但是没办法,原则还是要遵守的,举个简单的小例子:我们村有户人家,当时人口多,分地的时候分了8亩多,而现在,子女们的户口前些年都已转到城市,老两口一直种植着这8亩地,就在去年,老两口中的女方,因病去世,家里就剩下了一个老头,而家里的土地还是8亩,这种情况估计在一些朋友的家乡也有出现。

有人会问了,既然人都去世了,为什么土地不被收回呢?小帮手查询了相关的内容,有几种说法,一是土地虽然说是按人口分的,但总体来看,还是按户分的,这就说明家庭成员可以继承去世人的土地。二是为了土地长期的稳定,虽然说,在一些人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从大局看,还是以稳定为主。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家庭成员全部去世的情况,也就是说该户没人了,那么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还有一些村里面的“五保户”,如果他们有地的话,等到去世后,也会被集体收回。

关于农村土地分配30年不变的情况,有些人会觉得时间太长,改成5年或10年一分配为好,小帮手上面就说了,我国人口多,重新分配土地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过,适当的微调,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也有朋友建议,村集体可以预留一部分预留地,去世的人土地收回,新增的人口,达到标准后分配土地,相对灵活分配,也许会比较好。

反正大家的看法是各不相同,因为所占的立场不一样,小帮手个人认为,在没有一个特别好的办法下,维持目前的做法为好,你觉得呢?

最后问下大家,关于土地分配问题,你有什么好点子?欢迎下面评论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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