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股东避免高额的分红税?合理合法的节税呢?
企业设立公司主要是为了赚钱,但企业一旦盈利,就要缴纳相应的税金,不仅企业,个人也要缴纳税金,只不过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的是个人薪资所得税和股息税。特别是企业的股东要想兑现资金,就必须交20%的个人所得税。
我想这是大部分企业老板都会有的苦恼。想减少企业的税负,目前企业最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第一 、可以以借款的形式转出这笔资金,不以分红的名义支付这笔钱,公司以借款的方式支付给股东。或者可以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支付这笔资金,企业通过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使20%的个人所得税得到合法地减少,不仅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税率,也使企业的综合税负得到减轻。
第二、在有税务优惠政策的园区登记个人独资公司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以业务转包的形式,把股东分红资金或把企业利润转包给个人独资公司进行实际业务往来,个人独资公司可申请核定征收,产业核定利润率为10%,个人所得税核算,其税率从0.5%到2.1%,3%的增值税,交完税后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可以自由自配剩余的资金,以此解决股东分红的问题。
缴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进行避税,要根据企业自己的状况,利用国家正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达到合理合法避税的目的。
3、还能在园区登记有限公司,来获得政府财政上的高额支援政策,一般可以对进驻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给予高额的返还奖励,返还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持有的基础上的70%到90%。
比如企业缴纳100万元增值税,地方持有50%,即为50万元,那企业可以得到的财政奖励就是35 万到 45万元。
企业缴纳100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持有40%,即为40万元,企业可以得到的财政奖励就是28万到36万元。
大额纳税人可以就具体事项详细商议,企业当月缴纳税额,财政奖励下个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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