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非遗】月半节保护措施
月半节保护措施
1、白露山区域的月半节在黄店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多次参与兰溪市和黄店镇的大型文化娱乐活动,多次被《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浙中新报》、《兰溪群众文化》、《婺星》、《浙中科技报》刊登。《婺星》刊物上有《白露山麓话銮驾》的记载及黄店首届白露山风情节的报道。兰溪电视台《百姓社区》、《芥子艺苑》栏目还专门为白露山脚、王家村拍摄了电视专题片,并制成了录像,使白露山区域的猪羊会更赋予新的色彩。
2、为保护“白露山区域的月半节”, 彻底摸清“白露山区域的月半节”的传承、发展的历史沿革,以及流行区域及艺术价值等。“白露山区域的月半节”历史渊源的研究。创造条件,结合旅游,将白露山区域的月半节形成一项文化产业。
3、云山街道檀树村自1989年建公鲁庙以来,月半节活动重新恢复,1992年起逐渐规模扩大,近年来,以檀树村为中心,已有周边五、六个村参加檀树村“月半节”活动,观众达数数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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