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学的文明维度与文化维度——《论语择善序》

吴伯雄兄撰《论语择善》,每成一篇,总发给我先睹为快。我于欢喜赞叹之余,间亦稍贡愚见,他有时从善如流,有时择善固执,两人往复商讨,不知时日之既逝。忽忽半载有余,又接到他一封邮件,命我作一序弁首。闻之始则意外,想这事照例,惟硕学耆宿乃优为之,小子不敏,也来佛头着粪一番,可乎?继而转念,如此安排,不正合吴兄的一贯作风?遂亦应承下来。他的洒脱真率,即此已足见其一斑了。

《论语》其书,家弦户诵,注疏、阐发者代不乏人,多这一部《择善》,所为何来?让我借欧阳修的话答之:“圣人之言,在人情不远,然自战国及今,述者多矣,所以吾侪犹不能默者,以前人未得其真也。然亦当积千万人之见,庶几得者多而近是,此所以学者不可以止也。”(《答宋咸书》,《居士外集》卷一九)此书名为“择善”,似乎只是参酌诸家之说,断以己意,做了些博观约取的工作,其实也不尽然。细绎全书,新解时一遇之,待有心人掇拾而已。如2.4节(以下引本书语段,皆仅标其序号)重释“三十而立”,6.7节探析孔子对颜回“其心三月不违仁”的态度,均发前人之所未发,为“千万人之见”增添了新的成分,足备采择。将来经解“得者多而近是”,亦当有吴兄一份功劳在内。特别应指出的是,他本于多闻阙疑之旨,在发表此类新观点处,每每坦承“纯属猜测”(7.26节)、“师心自用”(9.11节)、“全无根据”(11.15节),不遽然自是。这样矜慎的风范,处今之世,诚属不可多得。

吴兄之所以时有创见,大概和个性也有相当关系。我与他相识在复旦,彼时谊属同门,加之友人居间,常辗转互招小聚,豪啖快论,一来二去,自然厮混熟了。听其言,观其行,已惊异于其洒脱真率,叹为罕有。别后五年,碌碌风尘,今读是书,有“故人无恙”之喜。惟其洒脱,故持论通达,无说教气;惟其真率,故表态明快,无游移语。当恕则恕,当断则断,以往许多因蓬心而生的歧说,至此乃扫地以尽。

《论语》所记原为口语,随机触发,鲜活灵动,不宜执后世著书之体绳之。3.7节“发挥”说:“《论语》毕竟是即时的对话,它可以轻松随意,甚至不合逻辑,而并非严谨的学术论文,必须得井井有条,滴水不漏。”这为怎样解读确立了一个方法论原则(7.30节阐述更详,可参)。如“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一句,杨伯峻《论语译注》谓“忍”不该解作“容忍”,因为“孔子当时并没有讨伐季氏的意志和条件”,谈不到容不容忍的问题。本书驳之曰:“一个人若说出'我已经忍无可忍了’之类的话,许多时候往往只是发发口头上的牢骚,未必一定就要付诸实践”,无须胶柱鼓瑟(3.1节)。“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一句,俞樾《群经平议》谓“亡”字当删,因为“既云亡,又云未闻好学者,于辞复矣”。本书驳之曰:“看似语意重复,实际上正是为了加强语气,突出感情的表达”,无须删字以就文法(6.3节)。此等处立足于口语语感,片言解纷,浮翳为之一空,读来神清气爽。著者深思字句诠诂之道,所言精义迭出。除此以外,又如指出语义与时推移,不可罔顾变迁,一以本初义为准(6.14节),恰与徐复观声气相通(参看氏著《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一章);指出某些时候训诂是“倒果为因”的,对整体文义的把握,先于对个别字词的理解(13.23节),恰与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43)解经学所谓“解释学循环”(Hermeneutic Circle)不谋而合,皆不失为明通之论。

语体形态推而言之,乃是语境因素之一种。本书会心于陈寅恪式的“了解之同情”,在还原语境方面下了不少工夫,设身处地,忖之度之,又不限于语体一端。如“无友不如己者”,通解为“不要与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说来颇有语病,且不无“势利”之嫌,怎样为之开脱,难倒了古今无数注家。本书则写道:“孔子说这句话的时候,面对的只是少数自己的弟子,他也难免有些'私心’,他想传授的只是'本门秘诀’”(1.8节),返回原初语境释之,久滞难决之狱,顷刻冰消瓦解。这类例子不胜枚举,读者开卷即得,无待缕述。《论语》若干应答,语境阙略,著者遇可发挥处更驰骋想象,尝试重构。如11.23节记孔子囚于匡时,与颜渊的对话,本书即设想了截然相悖的两种可能情境,供读者自行拣择,极富兴味,我读到不禁莞尔。当年吴兄放言纵论,“语议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世说新语·赏誉》)的神采,字里行间跃跃欲出,这是很有意思的。

吴兄持论之通达,观乎上举例证,已不难看出。在此还可补充一个细节:我这次为写序言,又把全书通读一过,发现他引康有为《论语注》,累计竟不下五处之多(5.28、8.7、10.1、10.24、13.9各节),可谓始料未及。细察这几处所引,率皆平实允洽。康氏说经喜附会,治《论语》者很少认真对待,吴兄却不没其一节之善,若非胸无町畦,怕也做不到这点。

当然另一方面,他也绝不隐匿自己的主张,倘使真有异议,即连原书所载孔门言行,亦并纠之而不恤。7.15节、17.25节反复申言,不必尽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我读下来,他不以为然者集中在两点:一是迂阔的政道理想(如2.1、3.25、13.3等节),二是苛刻的礼仪规范(如3.18、8.3、10.3、10.8、10.18等节)。就此观之,著者中有所守,裁断明快,又不是一味通达的。

读者或许立刻会生出疑问:求通达与有裁断,其间分寸究应如何拿捏?这涉及一个面对传统文化的立场问题,不仅读《论语》为然。我想趁此机会谈一点浅见。

我们普通说的“文化”,包含人类全部精神成果。这一概念内涵,由于过度宽泛,在讨论中很难成为一个有效工具,故须进行更细的切分。我愿参照德国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Elias,1897—1990)《文明的进程》一书做法,先将“文明”(civilization)与“文化”(culture)两概念区别开来:前者起源于法国,指西方在现代阶段发展出的一系列新的精神成果,强调其普适性;后者起源于德国,指每个民族的一切既有精神成果,强调其民族性。取这两个名词加以适当改造,摒除其西方中心主义倾向或民族情绪,我们可以把“文明”重新定义为一些具有普适性的精神成果,把“文化”定义为一些具有特殊性的精神成果。后者植根于具体时空下的特定生活方式,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举例言之,今天讲尊老爱幼乃是一种美德,然而“爱幼”与“尊老”原本存在差异。前者一直是种普适价值,堪称“文明”。因为人类作为物种之一,天然有追求物种延续性的本能,所以任何人类社会都是爱幼的,尽管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后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只是特殊性的“文化”。中国早早进入农业社会,老人的生产、生活经验(如对于气候的预见性等)大有益于农业生产,因而上古便建立起“尊老”的文化传统,其他地域则未必。古希腊斯巴达城邦地处内陆,资源稀缺,主要以战争掠夺的方式维持生存。在这种条件下,青年、壮年人显然比老年人重要。他们就没有“尊老”的传统,而是优先照顾青年、壮年的。在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其作用首先是适应特定生活方式,其次才是维系共同体认同。惟有生活方式,方可为某种文化作出最有力的地位论证。

当下文化讨论的乱象,在我看来,主要是对“文明”与“文化”不加区分引起的。要和西方趋同的时候,就说是向先进经验学习;要和西方立异的时候,就说这是中国特色,借用陈寅恪一句话来形容,“几若善博者能呼卢成卢、喝雉成雉之比”(《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而一旦分开“文明”与“文化”,今后此类讨论,局面便将豁然开朗:倘若要向西方学习,请论证它为什么是一种普适价值;倘若要和西方立异,请论证它为什么特别适切于我国的特定生活方式。积渐以行,种种问题或可有澄清之一日。

以上所言系总体原则,落到事实层面,问题自没有这样简单。关键在于,孰为普适的“文明”,孰为特殊的“文化”,的确难以达成共识,至少这个过程,是十分漫长与艰难的。何况随着人类社会发展,有些“文化”又会逐渐转换为“文明”。仍以“尊老”为例:今日人类由于生产力提高,所拥有的物质总量远远超出生存所需,我们已不必因老年人只消耗、不生产物质财富而抛弃他们,“尊老”遂从一种特殊观念变成了普适观念。换言之,“文明”与“文化”之界限是动态演化的,而非恒定不变的。这无疑更加重了辨析的难度。

由是可知,辨识传统中的“文明”或“文化”因子,无从毕其功于一役,相反,一代有一代之解会,必然逐时变迁,未有穷已。吴兄对《论语》内容,不苟同亦不苟异,其所取者,于今是否为普适性的“文明”,或尚未失效的“文化”;所不取者,是否为特殊性的“文化”,且于今如刍狗之已陈,无足顾盼,读者自有明鉴,不应由我来饶舌了。就其主观而论,则确是力图站在现时代角度发言的。各节“发挥”每引入当代文化、社会现象以为说解之资,如王朔(1.1节)、“国五条”(4.12节)、《明朝那些事儿》(5.21节)、柏杨(8.13节)等,便是明证。古义今情交光互影,亦为此著一大特色。

承吴兄邀序,略书读后感想及平素零散思考,聊为衬拳边鼓,以答雅意。畴昔同窗共读,今虽天各一方,而纸上晤语,不减论学之乐。因忆谢朓有句:“别后能相思,何嗟异封壤”(《与江水曹至滨干戏》),诵之欣然。所说失当之处,盼吴兄与读者不吝指教。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谨序于海上双遣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