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路边小馆子| 人民的饮食

我爱路边小馆子
(路边小馆子,四川人有个特别的区域性称呼,苍蝇馆,很形象。后来小丫在写文章时,大概出于女性审美,在文字上将苍蝇馆改写成过苍烟馆,我觉得也挺好。毕竟,高堂大屋总是没有苍蝇也没有苍烟的。我写的路边小馆,其实都符合苍蝇馆苍烟馆的标准,不过考虑到读者的分布,我还是用了路边小馆,可能更让非川渝地区的人能明白一些。本文是为《人民的饮食》之“人间烟火”一辑的序。我爱苍蝇馆。)
很多年前,当时的北京路边还有烤串摊,我一位事业成功的兄弟请我们在大饭店吃豪华大餐。甫从饭店出来,我们几个人就找了个路边烤串摊,就着啤酒吃起了烤串,说没吃饱。把请客的兄弟气得够呛。
这不是编排的段子,而是真实发生的场景。我在高堂大屋吃过饭,路边苍蝇馆喝过酒,但是,这一路走过,我最喜欢的,就是路边小馆,按照四川人的说法,叫苍蝇馆。
过去我在职场,除了商务应酬,我可能会在大一些的饭馆请客。在京或出差,朋友请客,我也总是提醒,家常菜。哪有家常菜?路边小店。但凡我在京请旧部会饮,他们都知道:朱老师请客,簋街啦。簋街那些苍蝇馆曾是我的爱,虽然环境一般,味道重,价格也便宜,这很重要,但我觉得适合我的身份。离开职场后,我更喜欢去路边小店吃饭,我还把自己社交媒体的称呼改成了“路边美食达人”,可见我对路边小馆子的心仪。
每到一处,我都会向朋友,或者所住的宾馆的保安服务员打问他们喜欢去的小店。尤其我喜欢去那些开在居民区附近的小馆子。我知道路边小馆的餐桌自然没有高堂大屋安全卫生。但是,只有在这喧闹的路边店,我这样的人可以坦然而有尊严就餐,不紧张胆怯。
这些小馆子的食材来自最普通的集市,几乎可以肯定说也是最便宜的,烹调手法调料,也都是最普通的;后厨的水平,大多未必比我的母亲弟弟厨艺高,所以才是家常菜。家常菜才是庶民的生活,跟我成长的底色有转折亲关系。
“是这些无名英雄在求生存的同时,延续着饮食文化的香火。”
张北海在给王宣一的《家宴与国宴》一书写的序中,提到惨痛艰苦的1974年在北京吃到的发黑的面做的咬起来有点牙蹭的烙饼,味道仍然地道时这样说,包括他对创意菜的轻蔑,虽然都只是寥寥数语,却大对我心。我知道在那烟火气中,是顽强的生存意志,延续着真正的属于我们的生活的香火。
我喜欢去小馆子,小馆子里通常比较喧闹。喧闹才是中国式餐饮的标配。我既可以在小馆子里和同伴撸起袖子放肆漫谈触面会饮,不必衣冠楚楚带着面具吃个饭都要隔着几米远,深怕别人身上的味道沾染;我也可以在小馆子一人安静独酌,看烟雾腾腾,耳听飘过的各种世相故事商业传奇。这种烟火气,在高堂大屋是不可能存在的。但这种生活,有人气的生活,不就是我们这种普通人所能拥有的么?
(在临沂路边喝糁)
不仅是我喜欢去小馆子。大人物也有喜欢去小馆子。比如,我喜欢的捷克作家赫拉巴尔就喜欢去小馆子。克林顿还是总统时访捷,希望能拜访他的文学偶像赫拉巴尔,当时的捷克总统哈维尔说,他(赫拉巴尔)一定在金虎酒馆。布拉格金虎酒馆是赫拉巴尔最喜欢呆的地方,哈维尔带着克林顿,找到金虎酒馆,赫拉巴尔正跟朋友们在畅饮啤酒。
“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酒馆。”艾普蕊,那位背着5公斤重的捷英字典闯入金虎酒馆寻访喜欢流连于此的赫拉巴尔的年轻美国女大学生,从此闯入了赫拉巴尔的精神生活,丧偶高龄的赫拉巴尔,重新焕发了创作热情,写下了《绝对恐惧:致杜卞卡》(杜卞卡在捷克语中与英文艾普蕊同义,皆为四月)。
赫拉巴尔写的全都是捷克的小人物,小酒馆才是小人物喜欢去的地方。
我因此给自己热爱小酒馆和改名路边美食达人找了一个最堂皇的理由:哈谢克和赫拉巴尔把大量时间消耗在了烟雾缭绕的小酒馆。赫拉巴尔有篇文章《何谓小酒馆》,他说,小酒馆是“消除偏见的场所”,它“带着回荡的孤独,是一个人拥有最美梦想的地方”,在这里,“每个客人通过交谈,成为他往昔的自己,或是他情愿成为的自己。”
我并不期待在小酒馆遇见中国的赫拉巴尔,我也并不期待在小酒馆里写下如赫拉巴尔笔下的那那些永世流传的篇章,但是,我就是喜欢路边小酒馆。无论群聚还是独酌。嗯,我爱路边小酒馆,我喜欢小酒馆里的众生相,也爱在此喝酒听故事吹牛皮。
我随手记录下了那些我喜欢的小酒馆的味道,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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