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杜绝抛荒耕地,珍惜“粒粒皆辛苦”的粮食——写在昨日最新《土地管理法》通过之际
杜绝抛荒耕地,珍惜“粒粒皆辛苦”的粮食
——写在昨日最新《土地管理法》通过之际
近年来,每到水稻茁壮成长的时节,还有那充满金黄色稻浪的丰收季,我都会去福安甘棠镇港岐村前的田野里逛上一会儿,身临其境感受一回上了年纪的农村人,那种对粮食的深厚感情。同时重温一下当年跟随长辈们参加村里种田劳动的艰辛故事,忆苦思甜,从而对现状倍感知足,以享常乐。
粮食是人类生存的第一要素,是延续我们生命的先决条件,也就是人们平时所说填饱肚子的第一需求——最基本的物质生活。如果我们连温饱都无法实现,生存的第二需求,如买房置业、艺术创作、旅游观光等方面的精神生活,还有可能实现吗?但粮食产自耕地,耕地是不可再生的种粮资源。当我们看到各地除了按规划需求占用耕地发展工业外,在国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农民保护耕地的同时,一些良田依然被无故抛荒,难免心痛。
中国历代曾经有过几次闹饥荒的历史,多因天灾、虫灾等所致,也有因战乱产生的,饿死了不少人,这些史实大家可以上网了解。
据网上公开资料载,新中国成立后的1958年,由于当时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是我国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中的一次严重失误”,“使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等错误大肆泛滥,工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人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期间由于基层瞎指挥、浮夸粮食产量、谎报成绩,导致高层决策失误,造成1958年后全国发生饥荒潮。以下是1958年8月13日(农历六月廿八),《人民日报》关于湖北麻城早稻产量“放卫星”的浮夸报道。
据网上资料载,1958年后的全国饥荒潮非常严重。当时安徽省的情况是“人民公社化后发生的三年困难时期,到处浮肿病,饿死人。据了解,光安徽省的所谓非正常死亡人口就三四百万。(见1998年4月30日《中国经济时报》,原标题:田纪云回忆: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由此可见,当时全国性的饥荒潮多严重。
昨晚,笔者在甘棠镇一位退休老干部那里了解到:1958年后的人民公社时期,甘棠公社也饿死了不少人(笔者最大的亲娘舅夫妇就在其中),特别是大车、吴洋和可洋等村人丁损失最多。其中有直接饿死的,有因饥饿误吃了野菜、野果后得病死的。另据甘棠南塘村老者回忆,人口众多的南塘村,由于当年闹饥荒导致群众失去生育能力,1960年全年全村只生下两个孩子,到1961年饥荒缓解后,群众才恢复了正常生育。
那么——
一、农民为什么会抛荒耕地?
首先,由于袁隆平等科学家杂优水稻新品种的推广,提高了水稻单位面积的产量,中国总体粮食产量有所提高。其次,中国北方一些农场开垦、新增了大片面积的土地,扩大了一些粮食的种植面积。第三,进口粮食的价格,相对我国农民自产粮食的成本要低,中国依然在进口部分粮食。
此外,国家对粮食产品素有调控价格,目前我国粮食能够正常供给。粮食价格的低迷,致使农民觉得种田不划算。因此,虽然国家给了农民兄弟较好的种粮政策,还是有一些耕地被抛荒。
二、抛荒耕地,不珍惜粮食的后果是什么?
粮食供给是保证国人正常生存的基本条件,充分利用现有耕地,不让耕地抛荒,是土地使用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教育好下一代爱惜粮食,不随便浪费粮食。否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特别是个别敌国虎视眈眈,千方百计在卡我们,万一他们乘人之危,切断卖给我们粮食的通道,或发动侵略战争,破坏我们的运输,我们原本正常的粮食供给,将受威胁。
战争爆发和自然灾害的威胁,都是我们难以估计的。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杞人忧天的事,我们要时刻警惕,从长计议,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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