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学角色与专业素养的认识
2015-02-06 李燚
关于督学角色与专业素养的认识陈岩 孙哲海淀区教育党校(中小学干部研修中心)
在我国,督学是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随着我国教育管理权的逐步下放和教育法制的不断健全,督学工作日益成为现代教育管理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必要手段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及《教育督导条例》指出,要积极探索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健全我国教育督导人员选拔和培训制度,提高我国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专业化的教育督导队伍的过程中,明确督学人员的角色性质,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督学人员任职需要的专业素养,便显得尤为必要。一、对督学的角色认识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海淀区新一轮教育督导覆盖中小学、职教、特教、学前教育和校外教育。海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的2014届督学共有224人,专兼职结合,兼职督学的任职背景涵盖优秀教师、校长、教研员、管理干部、研究人员、行政领导等,这些任职背景为胜任督学这一角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督学本身有着特定角色定义,这是作为督学人员正确履行督学责任需要首先明确的问题。
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督学工作需要,为督学机构配备专职督学。督学机构可以根据督学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督学。”我国各级督学机构大部分都设在教育行政机关内,在教育行政首长领导下开展具体督导工作。但督学又不是纯粹的教育公务员,他们不具有直接的行政权力,只具有间接的行政权力。不是以纯粹行政官员的身份开展工作,而是以教育专业人员的身份开展工作。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把督学界定为在督学机构中具有督导职位和督导专业知识与技能,代表国家督导部门行使督导职权的教育专业人员。需要注意的是,督学人员虽然也必须懂得教育、教学规律,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要经常深入到课堂听课,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指导,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指导,但他们是以指导者、评价者身份出现的,他们不直接进行教学工作。所以,督学人员不属于教师的范畴。此外,虽然兼职督学很多是来自学校的管理人员,有许多甚至是优秀的校长和教导主任,但他们在行使督学职责时是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但不是直接管理学校的人员。
二、督学的专业素养
《督学条例》第七条规定:“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督学工作。”督学的工作要通过精密的观察、调查和考核, 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做出审慎的分析和评定,指出优劣,给予明确的评价和指导,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达到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为完成这一神圣使命,要求督学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
(一)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督学机构代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既有监督检查的职责,又有评价和指导的重要责任。在整个视察、督导过程中,督学人员扮演着上级委派的政策执行者角色,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对督导对象影响甚大。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每个地区、每个学校情况不同,都有其实际情况和发展过程,这就要求教育督导人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一定的认识和概括事物的能力,能够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辩证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能正确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实事求是地评价一个地区和一所学校的工作,以此为依据,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所属学校进行视察、监督、评价和指导。否则,就难以完成督导任务,甚至会给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素养
督学人员的言行和工作不仅关系到督学机构的威信,更关系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乃至政府的威信,因此,督学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谦虚谨慎,廉洁清正,平易近人。不仅如此,鉴于督导工作接触面广泛,上自各级领导,下至师生员工,以至社会、家庭,加之在督导中主客体心理不同,各种情况和矛盾都会遇到,因此,要顺利开展督导工作,督学还应具有较好的涵养和心理素养,妥善地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以创造良好的督导气氛,使督导工作在和谐、融洽、自然的环境中有效地开展。督导过程中要防止主观随意性,不能以个人的感情和好恶代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
(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督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从教育指导思想到各项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从教育体制改革到教学内容的改革,从教育规划、教育发展战略的制定到人、财、物的管理等等,涉及的业务面十分广泛。为了有效地开展督导工作,督导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既要有一定的管理教育工作的实践和能力,又要有一定的教育工作和教学经验,熟悉和掌握各种教育业务。作为一名合格教育督导人员必须有指导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督学人员要能够指导教师在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设备的运用;帮助校长进行教育改革和规划学校发展的能力,帮助校长对学校进行个性发展、改革和创新,以提高学校的竞争力;组织校长和教师在职提高学习能力,对校长和教师知识结构进行更新,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在充分分析被督导单位的主客观条件后得出应有的结论,实事求是,敢讲真话;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对被督导单位的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出,文字育洁明了,切中目的;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由工作的需要时常一个人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督导;迅速适应新环境的能力。
(四)扎实的现代教育理论
在督学实践中,督学既要为基层单位和学校提供指导性服务,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帮助被督导单位自觉地遵循教育规律,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办事,又要为上级和同级领导机关提供参谋性服务,以利于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督学工作的这些作用,客观地、全面地、系统地对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教育工作做出评价,在客观上就要求督学除掌握督学业务技能外,还必须熟悉和运用现代教育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就必须懂得教育史、教育教学规律,掌握学校管理学、教育行政学、督学方面的理论、教育心理学和教育评价与测量等方面的知识及训练。能够运用教育科学理论的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在督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同级或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提供指导性的服务。只有用现代的、先进的教育理论武装起来的督学人员,才能胜任督学的实践要求。
(五)强烈的事业心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督学的对象是学校,需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处理问题,工作十分辛苦,在客观上要求督学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这是督学进行创造性工作的基本动力,也是做好督学工作的基础条件。为正确履行督学的职责,督学人员必须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既能坚持原则,善于发现问题,又能尊重和依靠群众,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学校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在督学实践中,切忌督学人员以钦差大臣自居,发号施令,乱表态,瞎指挥。如果督学人员工作不深入,走马观花,满足于一知半解,就难以完成督学的任务。
总之, 教育督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督学人员必须明确其角色定位,明确国家赋予督学的专业职责,在当今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树立督学的专业意识。培训部门要通过研制海淀区专业的督学培训体系,发挥培训推动督学专业发展的价值,使督学的知识、技术和能力得到不断的更新和加强,提升督学专业能力,从而建设一支专业的督学队伍,服务于海淀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