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姐妹溺亡:大多数人总以圣人标准要求别人,却以贱人标准要求自己
8月5日下午,北京一对双胞胎姐妹在青岛区万达公馆对面沙滩走失。家人报警后,救援人员第二天从海中打捞出的两具女童尸体确认,女孩为走失的8岁双胞胎姐妹。
媒体采访双胞胎女孩母亲时,她回忆说,事发前,两个孩子就在离她几米远的地方,她看到孩子在和另外两家人的孩子挖沙子,所以有点松懈。但是最后发了个朋友圈,再看孩子就发现不见了。
本来是带孩子海边快乐游玩,最后却让悲伤逆流成河。
当越来越多的因为父母和监管人疏忽导致孩子走失死亡的消息不断刺激大众敏感的神经时,我们不知道该说人情冷漠,还是怪罪父母太大意酿成悲剧。
总之很多人都是一厢情愿地将过错怪罪到父母身上,指责正是因为他们的疏忽大意害死了孩子。甚至举出某地调查显示,近90%的儿童溺亡事件发生时,家长都不在身边。近三成父母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疏忽是孩子溺亡的推手。
我先保留对此调查结论真实与否的怀疑,但是我相信,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任何一个父母愿意舍弃孩子将其置于不闻不顾状态中任其自生自灭。
那些一味指责孩子溺亡是由于父母疏忽导致的键盘侠们,请你们生完孩子再来评论。你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往往会将一个本来伤心自责的父母再次推向深渊而遭受不用脑子思考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盲人们”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后,又惯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他们以为自己是伸张正义的英雄,但其实是社会隐形的刽子手。
很多孩子在父母不远处溺亡或者走失的悲剧发生后,当事父母的确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如果将全部的责任都毫无理由地压给他们,这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和只捡软柿子捏的表现。
该事件中溺亡的孩子,为什么前一分钟还在好好玩耍,后一分钟就不见了,直到第二天才在众人嬉闹的海边找到尸体?那么多人嬉闹游泳的公共场所,没有安全措施和安保人员吗?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两个鲜活的生命怎么这么容易就溺亡了?和他们一起玩耍的两家人去了哪里?如果是离开了,为什么不知道通知一下对方家长?
之前南京彭宇案发生后,很多人学会了不管闲事,遇事躲避,见义勇为和举手之劳的出手相助就更成了奢侈品。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该案错判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吗?还是老人真的变坏了?
其实不然!
这一系列的为什么都在拷问一个公共命题:社会公共安全为什么如此脆弱和不堪一击?
当本来应该是人人可以信赖的制度保障严重缺位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出事后的推来推去,没有人愿意为事故负责和承担责任。
即使愿意承担责任,也会因为这是免费的不归我们管辖而成为官方辞令。因为指责受害人父母非常容易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心灵上的拷问,但是指责制度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监管不到位甚至缺位就会招致一片骂声,甚至跨省追捕。
那些指责受害人父母疏忽的人们,你们考虑过他们父母的感受吗?父母失去孩子已经很悲伤了,这并不是他们的错,不要再指责父母和手机了。
这就好比你从银行ATM机取了假币,银行却说“是你把假币放到机器里了,是你的错,银行没有错”一样的荒唐可笑。
之前有文章对比中美残疾人比例时指出,在美国会看到很多的残疾人,但是在中国却很少看到残疾人,为什么呢?
究其原因是因为美国对于残疾人的保障制度和残障辅助设施相当完善和便捷,借助这些设施,残疾人可以轻松完成购物、出行、旅行,像正常人一样参与各类社会活动。
而在中国几乎很少看到残疾人的原因是因为,残疾人不出门,而不出门的原因不全是因为担心外出吓到人,而是因为根本没办法出门。
人行道,走不了;公交车,坐不了;乘地铁,进不去;想购物,去不了。他们还能怎么办呢?
回到文章开头悲剧中的双胞胎女孩,他们的死亡和那些“为什么”难道没有关系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如双胞胎姐妹一样的儿童,以及女人和老人,他们也是和肢体与精神上残疾的人一样,都是需要社会制度保障其安全出行与活动的“残疾人”,社会一方面要求他们尽到义务和责任,一方面就要健全制度去保障他们享受应有的权利和福利。如果仅仅只是把责任和义务推给父母,而不用完善的制度去保障每个人生存的权益与安全,那么他们也将寸步难行而闭门不敢外出,这才是最可怕的!
所以,一个社会对待女人和孩子的态度,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也决定了这个国家可以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