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化|山东淄博临淄区:图解成语典故——不义之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是齐文化的发祥地,曾作为齐国都城长达800余年。悠久的历史不仅造就了大批名人,形成了众多名篇巨著,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存,也流传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2009年,临淄成语典故被山东省政府列入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临淄成语典故作为浓缩的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在发生和传承的过程中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临淄人。据考证,与齐国齐地有关的成语典故有近千条,源于齐都临淄的就有一百多条,从内容上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直接反映历史事实和社会风貌的,如“泱泱大风”“比肩继踵”“挥汗成雨”等;二是反映齐人品德风范的,如“秉笔直书”“嗟来之食”“一鸣惊人”等;三是反映齐人思想理念的,如“平易近人”“以民为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等;四是反映齐人聪明才智的,如“老马识途”“围魏救赵”等。这些成语典故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了齐文化的独特魅力,使用频率高,应用范围广,是言志、寄情、醒世、励人、箴规的经典之作,直到今天,仍以强大的生命力和历史穿透力影响着社会。

不义之财

【解释】不义:不正当、不合理。意思是不该得到或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钱财。

【出处】《列女传·母仪传·齐田稷母》:“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

田稷子是战国时期齐国的相国。一次,一个下属送给他百镒金,田稷子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

回到家里,田稷子的母亲责问道:“你当相国虽然已有三年了,但是你的俸禄好像没有这么多!这些金子是哪里来的?是不是你收受人家的贿赂?”田稷子跪下,向母亲解释道:“这些金子是下属送的,我本来不想要,可是他硬要送给我。”

田母听了非常生气,严厉地训斥儿子:“做臣子的对待国君要向对待父母一样忠心尽职,要言行一致、廉洁公正,你却贪图财物,背离了一个为政者的原则。这些靠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财物,我是不会享用的。你做出这样令人不齿的事,不是我的儿子!”

听了母亲的话,田稷子感到非常惭愧,急忙拿着这些金子出了门。他先把金子全部还给送礼的下属,然后去向国君请罪,要求罢免自己的官职、惩罚自己的过失。

国君问明原因后,非常钦佩田稷子的母亲,被她高尚的情操和行为所感动。他奖赏了田稷子的母亲,并赦免了田稷子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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