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销公司:难在哪里?注销前,你没做这些事?
长期不报税不经营的僵尸企业,就是个定时炸弹,越早处理,风险越小。一位“暴脾气”的网友在网络上吐槽,说注册很简单,注销很麻烦,公司被吊销,自己上了征信,成了失信者,贷款贷不成不说,还要被罚款好几万…… 这经历也是没sei了。
但从这位网友的最终意思来看,他是在奉劝各位老板,不要轻易办执照,办了就要管理好,不用了赶紧去注销。但还有的老板说了,我们不是不想注销,注销太难了。到工商局去问,工商局说要清税证明,得先去税务局清税……,排了一整天的号,三分钟不到告诉你,先把钱交了再说,该补的该罚的该交的,加上去请会计师起草材料的,加一起好几万!!!我要是有好几万!我还自己办理注销公司干啥?到处碰壁?材料被拒?条件不符?还要罚款?
为什么真的办理注销却那么难?
那是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注销前,公司内部要经过固定的程序,把公司内外部事务处理好了,才能申请注销。
如果公司内部事务没有处理好,会为股东带来无穷的后患,因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引起诉讼纠纷最后吃了大亏的案例比比皆是。注销登记要求严格并不是什么刁难,而是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降低企业风险。
注销前,做这些事
1、开个股东会。如果是一人公司,就自己做个股东决定,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2、成立个清算组。清算组人员就从股东里边商量着选,股东们都同意就好,形成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3、到工商局做个清算组的备案,也很简单,带上你的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带上执照副本复印件,下载个表格填上,签字盖章,几分钟差不多就完事了。
3、依据公司法,你回家之后要做这些事。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看起来很难是吗?但这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做的。下面,小编来简单为您解读一下。
这些都是你的清算组要做的工作,先算算公司还有多少钱,外边欠账多少,没要回来的多少,由财务人员做成报表。
把欠人家的货发了,努力把各路大神们欠你的要回来,当然,如果真的要不回来了,多半只能认栽了。
再看看欠不欠职工工资,欠不欠国家所得税、印花说、社保款什么的,先把欠职工的和欠国家的还上。没报税的、没账本的,没凭证的,还有连会计都没有的……你们倒霉了。
这时候你就要为当初没有依法经营,按时纳税吞苦果了——违法情形越多越严重,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这可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什么?不想还?没钱了?不要侥幸了,凡是这么搞的,最后赔的更多,欠国家的钱,还能赖掉?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完成这步,税务局会奖励“清税证明”一份,收好一会要用。
还要通知一下债主们来申报债权,通知不到的就登个报纸,公告一下公司要解散,债主们赶紧来申报债权啊,给你们45天机会,来晚了别怪我。当然,报纸会“免费”赠送一份当天的报纸报样,千万留好。
刚刚不是说有人欠你的不还么?如果你想起诉,就抓紧吧,能要回几个算几个。
债主来排排坐,你说账上没钱可不行,你不是认缴一千万实际只缴了二十万么?对不起了,剩下的980万是缴付义务,只有超过一千万的那部分债务,才能破产赖掉账。债主不高兴了告你上法庭,强制执行你个人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名下房产、汽车首饰也不是没有先例的。
以上都搞定了,如果你还有剩下的,还了欠款,股东们好合好散,取经大业未成,依法依章程分行李回家吧。
如果没有剩下的,债主们就散了吧,没办法,做生意哪能一点风险都没有呢?
最后,算算账,形成清算报告,股东们开个会,觉得报告没啥问题,就签字确认,形成“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这些就是你自己公司关张之前要做的事情,只有全部做完,法律上才会承认你GAME OVER,才会允许你申请注销。
没完成的话,连申请注销的资格都没有,就谈不上难不难的问题了,如果没有依法履行义务,就不要提工商局税务局不给你办注销了,不依法处罚你,就已经很人性化了。对于法定义务,不会做和不想做都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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