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例!南宁一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以“危险作业罪”判决
简要案情
2021年4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江南区沙井街道办邕津村内有一违法销售成品油窝点。经侦查,4月1日12时许,江南分局治安大队组织警力对该违法销售成品油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查获汽油1吨,抓获违法嫌疑人梁某志、苏某仓。同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志、苏某仓、覃某东(另案处理)被抓获归案,治安支队将该案作为危险作业罪专案予以督办。9月1日,梁某志因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律链接
(来源:南宁治安警事)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