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会在教与学上争论不休?
当前的中国基础教育,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在热烈探讨并积极探索教与学的方式的变革。由此引发的激烈的观点碰撞屡见不鲜,各种各样的教学模式和课程形态也层出不穷。如果简单的把这视为一种繁荣,我觉得为时尚早。我更加关注“繁荣”背后的迷茫,以及由迷茫带来的盲目的创新。
引发我们在教与学上争论不休的最主要原因是把教与学对立。很多人认为(也许他们并不明确表示),教与学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分属两个不同的主体,以各自独立且相互割裂的形态存在于课堂之中。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津津乐道于教多与教少、先教与后教等问题。如果我们把教与学视为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整体,也许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争论也就没有意义了。
其次,人们把教与学仅仅当成一种方式,而对其权力的属性认识不足。教,不仅是教师实施教学的方式,更是教师的权利;学,不仅是学生获取知识的方式,更是学生的权利。当我们从权利的视角审视课堂的教与学,当我们出于对权利的尊重反思课堂的教与学时,就会小心翼翼的推进我们的改革,不致为了解决侵权问题而导致新的侵权的发生。
第三,对教学本质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澄清。教与学方式的变革,说到根本,就是让教育变得更好。但是,什么是好的教育、什么是好的教学,这些问题人们还没有非常清晰地答案,所以大家会争论不休。
教学当然需要争论,但我们要明确争论的立场,否则越争越乱,越论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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