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高危”能停降压药吗?
作者: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孙宁玲
不少高血压患者住院后或在门诊看病时,医生会告诉患者,“你已经到了“高危”甚至到了“极高危”状态”,需要注意了。很多高血压患者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有的很紧张惧怕。更多的年轻高血压患者认为一旦吃上降压药就要终身服药,而纠结该不该吃降压药物?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事。
高血压是个不断进展的疾病,血压的持续进展常常与血脂、血糖、肥胖等危险因素控制不良相关,而血压的持续控制不好会导致动脉粥样硬化、心肌肥厚,微量白蛋白尿等这些心脏、肾脏的靶器官损害,进而会发生心肌梗死、脑卒中和肾脏衰竭等严重事件。
因此,临床上就根据高血压患者伴有什么样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以及心脑肾疾病,分为高血压的“低危”、“中危”、“高危”和“很高危”的危险度。不同危险度发生心血管事件的风险的概率是不一样的,如果患者是“中危”,提示你10年内发生心血管事件的概率为15%~20%;如果患者是“高危”提示其10年发生事件的概率为20%~30%;假如患者为“极高危”:那么其10年发生事件的概率达 30%以上。
高血压的危险度是否可以转变?有的可以转变,而有些是不能改变的。
有人经常问我,是不是有了高血压就一定要终身服药?
我说并非如此。要依据你的高血压相关危险度,对于低危、中危甚至高危的患者,通过生活方式干预是可以达到减药甚至停药的。
比如:一个45岁的男性或者是一个54岁的女性,均为初发高血压患者,血压159/94 mmHg(一级),查体发现肥胖(体质指数>28 kg/m2)、血脂偏高(低密度胆固醇4.1 mmol/L或甘油三酯 2.8 mmol/L)、空腹血糖偏高但没有到糖尿病阶段(6.5 mmol/L),这样的患者是:一级高血压,伴有肥胖、高胆固醇血症和血糖偏高(三个危险因素),按照指南会被定义为“高危”。那这样的患者需要终身服药吗?我们看一看!
首先,患者需要服药治疗。可以一片药物也可以2片降压药物,尽可能降血压控制在140/90 mmHg以下。我们也知道,血糖、血脂和肥胖是可以通过生活方式改变而纠正的,如果通过1~3个月的运动、减肥、控制饮食,当血压控制在140/90 mmHg以下,血糖低于6.1 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3 mmol/L,说明三个危险因素均给予了控制,这样“高危”就可以变为“低危”,可以逐渐减少降压药物,逐渐停药是可以实现的,但需要坚持地进行生活方式干预。
同样是个一级高血压(140~159/90~99 mmHg)患者,但伴有动脉斑块或狭窄,或者心脏已有明显左室肥厚,说明已经有了明确的靶器官损害,这种患者也会定义是“高危”,经过治疗尽管血压已经<140/90 mmHg,但器官损害一旦发生,恢复到正常很难,所以“高危”仍存在。
这种患者是不能停药的,而需要长期或终身的药物治疗,如果这个高血压患者存在临床疾病(比如:有过脑卒中,或者因冠心病做过支架)就是“极高危”,更需要终身治疗。持续的治疗才能保证不再次发生心肌梗死或脑卒中。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都是“高危”,但可逆转的(血脂、肥胖、血糖)的危险因素和不可逆转的器官损害,治疗策略完全不同,前者危险因素纠正后,“高危”可以转变“低危”,可以逐渐停掉降压药物。而后者尽管血压已达标,但脱不掉“高危”的帽子。
重要提示:高血压需早期治疗,通过积极改变生活方式,纠正可变化的危险因素,可以逐渐脱药,当高血压已造成心血管及肾脏损伤(因不能完全逆转)时再开始启动降压治疗则需要终生服药。因此有了高血压就应当积极治疗,同时注意良好的生活习惯,这样就不会进展到晚期,也就脱掉的终生服药。
来源:今日头条孙宁玲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