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建局:招标评标“七个办法”出台坚持问需于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厉昕月
9月28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七个关于招标评标的办法出台实施(以下简称七个办法)。日照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振华作新闻发布,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相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西涛回答记者提问。
陈振华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以问题为导向,对原有的3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且根据实际需要,新制定出台了《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备材料招标评标办法》等4个招标评标办法。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问需于民。从2021年1月起,市住建局就开始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企业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先后组织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邀请了100余家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参加,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意见建议,“七个办法”起草完成后,又专门在官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原文件存在的不足和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体现在新文件有关条款中。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不仅仅满足于补短板,而是创新举措提效能、惠企业、强监管。例如,在新文件中推行的技术标承诺制,在国内招投标领域属首创。
三是坚持依法合规。在广泛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征求了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省住建厅、招标投标的牵头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日照市监理协会、日照市建筑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且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保证了“七个办法”出台的依法合规。
据介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这里面也包括招投标方面的制度措施,原有文件内容作相应调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比如,今年上半年省里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关于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的措施有12条,市住建局根据省里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和提升,并且结合实际工作又增加了2条措施,这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落实也需要对原有文件的内容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