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 | 云南大理五指山遗址发现南诏官家寺庙 或供奉王室舍利
五指山遗址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太和街道阳南村西,地处苍山马耳峰余脉五指山山脚冲积扇,北距太和城600米。为配合洱海保护“1806”小镇建设,2020年1-7月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理州文物管理所、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对遗址进行发掘,发掘面积6000平方米。
遗址分为四个考古发掘区,第一、二、四发掘区分别位于冲积扇西部扇顶、中部坡地、东部缓坡,第三发掘区位于冲积扇北部山坳。遗址发现有春秋战国、汉晋、南诏、元明等不同时期遗存,主体遗存为南诏时期,发现建筑基址14座、夯土台基2处、磉墩155座、石墙63道、踏道3道、沟23道、砖瓦窑2座,出土瓦片40余吨,瓦当、滴水、鸱吻、有字瓦、陶器、釉陶器等8100余件,支钉、垫片9200余件。
一、一号建筑基址及其附属建筑
一号建筑基址位于第一发掘区,坐落于扇顶地势开阔处,依山势座西向东,东西长41.5、南北宽20.6米,由大殿、南北廊道、天井、门廊、南北阙台、院内平台、大门等部分组成独立院落。
大殿为长方形,面阔三间9.9米、进深三间11.6米,地面残留斜铺绿釉方砖。大殿分为西高东低的两台,高差1.3米,大殿高低错落应与供奉参拜有关。大殿东侧以碎瓦叠砌为月台,西侧有排水沟环绕。大殿东向洱海,正对洱海东侧独立山体(红山)。
大殿东接南北廊道,廊宽4米,南北廊道内侧各有一排磉墩,每排五个,间距3.3~3.5米,磉墩内多以瓦砾填充,部分磉墩中央以板瓦抱合为圆形。廊道地面西高东低、斜铺绿釉方砖,规格为30×30×3.5厘米,西端有台阶通入大殿。
南北廊道与天井东侧门廊直角相连,门廊南北两侧拐角处对称分布有阙台,阙台基础以石块垒砌,边长3.3米。门廊以东为两层院内平台,有台阶穿过平台直通大门,大门基础及台阶均为石块垒砌。
基址上有大量倒塌瓦砾堆积,完整筒瓦长38.5、直径14厘米,板瓦长40、宽22~25厘米,出土有莲花纹、兽面纹、法轮纹瓦当,火珠纹、卷云纹滴水,发现有佛像、塔模、净瓶、釉陶鸱吻及“官家舍利”“官廿七年”“官廿九年”“九年大和苴”“卐”“善净”“奴行”“白奴”“佺善”等有字瓦。“官廿七年”“官廿九年”即为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开元二十九年(741年),“九年大和苴”应为南诏长寿九年(777年),一号建筑基址年代为南诏早期。
一号建筑基址南16米有一夯土台,东西长21.5、南北宽11.8米,高出地表1.2~2米。夯土台以早期文化层堆积及生土堆筑而成,无明显的夯面夯窝,周边以石块砌边。夯土台所处地势高亢,其功能性质或为观景瞭望台。
一号建筑基址北侧为附属生活居住区,发现多座小型建筑基址,以及台阶、踏道、水池、排水沟、护墙等遗迹。一号建筑北侧的四号建筑基址南北面阔6.2、东西进深4.2米,以卵石为基础,卵石层上铺8厘米厚的夯土,夯土层上再正铺规格为30×30×3.5厘米的绿釉方砖;建筑南、北、西三面有石砌排水沟。排水沟内出土有宽径6~8厘米的釉陶瓦,可能用于较小的建筑模型。
三号踏道宽2.5米,以白色卵石整齐铺筑,踏道西端有一长方形水池、南北两侧有排水沟,排水沟与水池相通,均以绿釉砖铺砌,池水沿踏道两侧东流。
二、二号建筑基址
二号建筑基址为塔基,地处冲积扇中部坡地第二发掘区。建筑由内外两道方形石墙组成,总体平面形状呈“回”字形。内层石墙以石块及红粘土垒砌,围合为方形塔身,塔身南北长4.6、东西宽4.1米。外层石墙为基座,基座南北长8.6、东西宽8.8米。
内外两层石墙之间为回廊,回廊东半部以残砖铺地,西半部被大量砖瓦、石块等倒塌堆积叠压,出土有莲花纹、兽面纹、法轮纹瓦当,板瓦长39、宽24厘米,筒瓦长37.5、直径13.5厘米,青砖规格为34×16×4厘米。
塔基南侧有曲尺形台阶,下台阶向南再向东折,台阶宽2.1米。对塔基进行解剖,并未发现地宫。基址上出土有塔模、善业泥印模、釉陶香炉、铁条等,并发现有“官十四内”“十年官善女”“□寺”等有字瓦。“十年”“官十四”应为南诏赞普钟十年(761年)、赞普钟十四年(765年),塔的年代为南诏早期。
三、三号建筑基址及其附属建筑
三号建筑基址坐落于冲积扇北部山坳第三发掘区。建筑座西向东,东西长33.5米、南北宽28米,由大殿、朵殿、南北廊道、天井、门廊等部分组成独立院落。
大殿居中,平面略呈“凸”字形,面阔12、进深11.7米。大殿正中有台阶,殿内磉墩排列不规则,地面斜铺方形青砖,规格为37×37×5厘米。大殿南北两侧有方形朵殿,朵殿边长4.8米,北朵殿正铺绿釉方砖,规格为30×30×3.5厘米。
大殿东侧南、北廊道对称分布,廊长20.35、宽3.3米,廊道地面平整,斜铺方形青砖。廊道中部有一排五个磉墩东西向分布,磉墩以碎瓦砾填充,间距3.8~4米。南北廊道与天井东部门廊直角相连。天井中部有步道从门廊直通大殿,步道两侧以砖块镶边,宽0.86米。院内散水均以青白两色卵石交错镶嵌成三角图案。建筑四周均有排水沟环绕,排水沟以石板铺底、以石板及石块镶边,垒砌规整。
排水沟内及基址上有大量倒塌瓦砾堆积,完整筒瓦长49、筒径15厘米,板瓦长37~41、宽20~25厘米,出土大量法轮纹瓦当、兽面纹瓦当、柿子蜘蛛纹滴水及有字瓦等遗物,有字瓦大多难以识别。第三发掘区出土少量有“杨酋造寺”“二王子”“内官”等有字瓦。三号建筑基址出土建材及有字瓦样式与一号建筑基址有一定的差异,其年代略晚于一号建筑。
三号建筑基址通过一号踏道与南侧十一号建筑基址相连。一号踏道长7.8、宽1.5米,东西两端连接石砌台阶。踏道以砖块围砌成边、以卵石铺垫路面,路面采用长条形石块勾勒出米字图案,局部采用青白两色石块铺砌出三角图案,建造考究。
十一号建筑与三号建筑南北并列,坐西向东,由大殿及两层院内平台构成独立院落,平面结构呈“目”字形,东西长30米,南北宽21.3米。西侧大殿面阔8.9米,南北两侧残留有廊道。大殿正对洱海东侧一独立山体。十一号建筑大殿位置发现有年代更早的十二号、十四号建筑基址。十二号建筑基址仅残留部分磉墩,磉墩以瓦砾填充,间距3.5米。十四号建筑基址保存有较为深大的柱坑,柱坑直径0.9、深1.1米,柱坑底部多垫有平整的大石,坑底发现有炭化木柱。柱坑间距2.7~3.6米不等,根据柱坑布局,十四号建筑基址面阔五间18米、进深三间9.5米;西侧正中两柱坑间距较大,存在移柱现象,或与供奉有关。三座建筑基址相互叠压是不断在原地复建大殿的结果。十四号建筑年代与一号建筑年代相当,同为南诏早期。
四、窑址区
三号建筑基址下叠压有两座南诏早期砖瓦窑,窑室平面为梯形,较宽的一端留有烟道。遗址东部第四发掘区出土大量支钉、垫片、印模、陶垫等窑具及烧造的釉陶残次品,釉陶器型丰富,有碗、钵、盏、盘、杯、瓶、罐、盂、香炉、经幢、香薰盖、塔式罐等,釉陶器多刻画、堆塑有莲花样式,釉陶碗内壁多有西瓜皮釉色。出土釉陶经幢为空心八面体,直径15厘米,表面施黄釉,幢顶有“唵阿羅般石(若)那□尼”大字,幢身写有佛顶尊胜陀罗尼神咒及含有“嵯耶”字样的经文。出土釉陶香薰盖为八瓣莲花形,有排烟孔,表面及内壁均可有梵文。遗址东部是南诏时期生产砖瓦建材及釉陶器的窑场。
五、价值意义
1.五指山遗址北距太和城仅600米,太和城是南诏统一洱海区域后建立的第一座都城(739-779年),是南诏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五指山遗址不仅发现有南诏早期的塔基、高低错台及移柱造的建筑,同时发现有佛像、经幢、善业泥印模、塔模、香炉及拍印“卐”“寺”字的有字瓦等佛教遗物。从建筑结构及出土遗物来看,五指山遗址是南诏都城太和城的重要寺庙功能区。刻有佛顶尊胜陀罗尼神咒及“嵯耶”经文的经幢、写满梵文的香薰盖等出土文物,反映南诏佛教密宗盛行。
2.一号建筑大殿分为高低错落的两台,为形制独特的内外堂式建筑,门廊两侧的南北阙台彰显了较高的建筑等级规格,建筑样式较为罕见。一号建筑西倚五指山、坐落于扇顶开阔处,大殿正对洱海东岸一独立山体,选址显然经过精心规划,与风水堪舆中的案山相吻合。一号建筑大殿基址上发现“官家舍利”有字瓦,“官家”应指南诏王或南诏王室,基址上出土的塔模、陶瓶、小型釉陶瓦等遗物或与舍利供奉有关。综合以上因素分析,一号建筑或为供奉有南诏王室舍利的官家寺庙,这是南诏王室丧葬习俗重要新发现。
3.发掘全面揭露了多座完整的建筑基址,这些建筑均由正殿、南北廊道、门廊等组成独立院落,建筑充分利用石材做基础、周边排水设施完善,磉墩、柱坑等富有特色,遗址较为全面地展现了南诏建筑的结构样式、风格特色,是研究南诏唐代建筑的新资料。五指山遗址多座重要建筑基址、塔基等分散布局,周边配套有附属设施,构成一个寺庙建筑群,揭示了南诏寺庙布局特点,是近年来南诏考古的新突破。
4.遗址东部发现砖瓦窑,出土大量支钉、垫片、印模等窑具及釉陶残次品,是太和城的窑址区,这些遗存揭示了南诏窑业生产状况,是研究南诏陶瓷生产的重要资料。
鉴于五指山遗址的重要价值,大理市政府及时与省、州、市文物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对遗迹保存较好的第一、三发掘区实施原址保护,将五指山遗址作为太和城寺庙区纳入大遗址保护规划。为对遗址进行有效保护及展示利用,目前正在发掘区域兴建保护展示大棚及相关配套设施。
编辑:郭晓蓉
审核:李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