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值班室和消防控制室是不一样的
设置要求不同
消防值班室设置要求:
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11.1)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2.1)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控制室。(《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11.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1.7)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4.1)
即:当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消防设备的建筑可采用区域报警系统,可设置消防值班室。当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时,则要设置消防控制室。
防火要求不同
消防值班室建筑防火要求:
消防值班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出入口附近(通往室外出入口不超过20m),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11.1
消防控制室建筑防火要求:
1、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2.7)
2、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2.7)
3、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2.7)
4、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2.7)
5、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2.7)
即: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高于消防值班室建筑防火要求。
值班人员持证要求不同
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8】154号))
即:持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以在消防值班室值班,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应持中级及以上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来源:消防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