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金融知识大盘点之以案说险(下)
最后一期,以案说险来了
本期小佳将继续分析案例
解锁相关法律知识
想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现在就来了解一下吧~
案例7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例
案情简介
刘女士因自己账户资金莫名减少向银行投诉,银行核实发现刘女士手机号发生了变更,资金通过短信验证方式支出。经刘女士回忆,其曾收到一则短信,显示为95***官方电话,短信显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您的XX宝帐户需进行二次实名认证,请在24小时内点击XXXX链接认证,否则账户将限制使用。”刘女士看到此则短信,未多想便点击了链接,按照页面指引输入了个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银行预留电话等信息。随后,手机收到了一个验证码信息,刘女士便在页面中输入了验证码。不久后,刘女士发现自己账户中的资金莫名减少。
案例分析
本案中,不法分子向用户发送含钓鱼链接的手机短信,以二次实名认证的名义,要求用户在24小时内点击其中的高仿链接来完成认证操作,否则将限制用户账户的使用。钓鱼网站的页面与真实网站界面基本一致,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不法分子利用钓鱼网站窃取用户验证码等信息后,通过支付机构或者银行的“变更预留手机号码”功能修改用户预留手机号,进而使用新的绑定手机号操纵用户的账户,以盗取资金。
案例启示
1.消费者切勿点击陌生短信链接,即使收到显示为官方号码发送的短信,仍需要保持警惕,建议先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
2.在收到变更绑定手机号码的信息时,请提高警惕,重点明确短信中所述操作是否为本人执行。
3.如有进行身份信息核实的需要,应使用官方渠道,警惕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的链接。
4.如更换了日常使用的手机号码,建议及时将银行预留手机号码进行相应更改。
5.在发生诈骗事件后请及时进行挂失账户、报案等操作。
案例8
续期保费缴纳案例
案情简介
消费者李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养老保险,保单生效日为1月1日,需要变更交费银行卡,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自身出行受到了限制,无法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即将失效,投诉到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解决。保险公司接到投诉后,积极安排服务人员主动联系客户通过线上渠道指导客户办理了银行账号变更并交纳保费。
案例分析
按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可在保单失效日起两年内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
案例启示
1.保险消费者在疫情期间需要关注自身保单情况,如需办理保单相关业务的,建议通过网上办理,可通过保险公司APP客户端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涉及银行卡转账、保单业务操作时要提高警惕,不向他人透露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保险单等个人重要资料,如发现有借助疫情的网络金融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9
遵守保险合同契约案例
案情简介
客户罗女士的爱人吴先生,于1998年7月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寿险,交费期间为20年,保额为20万元。2010年罗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将该寿险的投保人由吴先生变更为自己。2018年4月,罗女士向保险公司咨询保单领取事宜,公司依据条款向其解释,该产品交费期满后,无息退还所交保费,身故后再领取20万保金。罗女士因家庭经济原因急需用钱,当即对身故后才能领取20万表示不满,要求提前领取身故保险金。
案例分析
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成立。因此,消费者对相关投保材料认可、签字时,应视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明确清楚。此时,消费者应遵循契约精神,按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本案经当地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调解,最终认定罗女士要求提前领取身故保险金无依据,保险公司在本案中无过错,该客户诉求不合理,不予支持。
案例启示
消费者要特别关注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和定义。一方面,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如保险责任、犹豫期、退保损失、保险期间等应认真阅读。消费者若对重要条款有疑义,请在犹豫期内公司取得联系,消除疑虑。这是对自己负责,否则一旦出现误解条款、不知情等,权益可能受损。
另一方面,保险合同条款多、内容比较复杂,对普通的保险消费者来说理解有难度,尤其是有些定义概念确实容易产生混淆,如“保额”与“保费”、“交费期”与“保险期”等,消费者应特别关注。消费者要通过正当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10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案例
案情简介
张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在互联网上向某银行申请10万元贷款,为获得增信服务,提高贷款成功率,张先生选择了投保某保险公司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并按照提示进入投保环节,在后续页面中出现了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保险产品介绍、投保须知及投保协议等。张先生急于获得贷款,未仔细阅读就勾选了“已知晓”并进行了下一步操作。张先生事后发现,自己虽然成功获得贷款,但根据投保协议,除每月还款金额外,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融资成本比自己预想中的更高,从而引发争议。
案例分析
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该产品的借款人为投保人,出借人为被保险人,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部分不满足贷款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获得保险增信服务,从而获得贷款申请资格。
案例启示
1.详细了解业务流程。建议消费者通过监管部门已批准的正规机构或渠道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谨防上当受骗。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时,消费者务必认真阅读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充分了解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明晰贷款成本和保费金额。
2.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险合同签订后,消费者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未全额清偿贷款本息前,投保人(消费者)不得退保。提前全额清偿贷款本息的,保险合同终止。如有逾期或违约,保险公司会先行向出借人赔付,然后对借款人进行追偿,并可能上传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3.合理合法处理保险和贷款合同纠纷。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后,如产生纠纷,应通过保险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正规渠道解决,包括: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等渠道寻求解决;需要进行投诉的,应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出,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以案说险系列到此结束
希望大家能通过这些金融纠纷案例
学习到如何避免风险
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权益
树立起正确的金融理念
后续小佳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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