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林权登记所需的具体材料
一、初始登记收件清单
1、林权登记书面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没有确权、尚未核(换)发林权证的林地,属历史承包的林地,须出具有关林地权属证明材料(1980年至1983年林业“三定”及“两山一地"工作核发的权属证书;4、无权属证书的需提交《村民小组林地、林木承包会议决议》(同意该决议的户代表签字的原件)——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申请人拿回村小组开会签字按手印、到村委会、乡(镇)政府签字盖章);5、若退耕还林地,凭退耕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意见证明办理初始登记(原件)——由申请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6、若有林权纠纷,凭调解协议书,裁决书或判决书办理初始登记;7、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林地(林木)勘查报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8、《林权登记公示表》及《公示》在林地所属的村小组、村委会张贴时的照片——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9、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如要添加共有人,请到现场签字);10、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
二、林权灭失登记收件清单
1、书面申请(林权权利人或征占林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林权登记申请表》复印件;3、林权相关权利人身份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4、征占用林地同意书及征占用林地相关材料复印件;5、林木采伐相关资料;6、若由林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办理,需要审核以下材料:A.征占用林地同意书及征占用林地相关材料复印件;B.林木采伐相关资料;C.林业局出具的对权利人的《林权灭失通知书》7、《林权灭失通知书》、《林权注销公告》在村小组、村委会张贴时的照片(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8、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9、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
三、抵押登记收件清单
《林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3、《林权证》(原件),如《林权证》持证人不是借款人的,需《林权证》持证人在《林权抵押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4、《抵押合同书》和《借款合同书》;5、抵押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相关报告;6、其它:拟抵押林权属集体的,需提交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和林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拟抵押林权属共有的,其他共有人在《林权抵押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7、若需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应出具第三方担保意向函等相关文件资料1份;8、若银行要求有第三方对抵押物进行监管,还需要提供抵押监管合同原件1份。
四、林权转让登记收件清单
1、林权转让书面申请,如果非持证人来办理的,需持林权转让方委托书并须公证机关公证;2、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转让方、受让方及相关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验看原件,收复印件);4、若转让方或受让方属公司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材料经核实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并退回原件)及公司委托办理转让(或林权登记)事宜的委托证明;5.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一份;6、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林地(林木)勘查报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7、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填写,转让方属多户(或联户发证)共有林地,须提供共有人的转让意见(共有人必须到现场签字,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证明,年龄大、身体不方便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具证明,已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8、《林权流转公示》在村小组、村委会张贴时的照片(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9、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询问。
五、林权继承登记收件清单
1、由继承人提出的书面申请;2.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家庭成员及继承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取复印件);4.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林权权利人户口注销证明;5、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公证证明(如继承子女与配偶到场签字,就不用公证);6.《家庭协议书》——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申请人完善村小组、村委会意见签字、盖章);7、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林地(林木)勘查报告》(在整宗林地由若干人继承的情况下,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8、林地继承登记受理表(整宗或多宗林地只由一人继承情况下)——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由申请人到林权所在地、村委会、乡镇林业站、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机关签字盖章);9、《林权继承公示》(原件)及《公示》在村小组、村委会张贴时的照片——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10、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若原林权证上有多名共有人,共有人需到现场签字(共有人必须到现场签字,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证明,年龄大、身体不方便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具证明,已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11、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
六、林权赠与登记收件清单
1、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赠与人及其家庭成员和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林地赠与协议书》(需公证)——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申请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4、《家庭成员证明》——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申请人拿回村小组、村委会完善意见按手印签章);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林地(林木)勘查报告》(整宗林地分割赠与的情况下,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6、林地赠与登记受理表——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整宗林地赠与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完善林权权利人、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主管机关意见、签章);7、《林权赠与公示》在林地所属的村小组、村委会张贴时的照片(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8、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若原林权证上有多位共有人,共有人须到现场签字(共有人必须到现场签字,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证明,年龄大、身体不方便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具证明,已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9、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原件)——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
七、林权分户登记收件清单
1.林权办理书面申请;2、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提供);3、林权相关权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看原件,收复印件);4、家庭协议书——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申请人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并拿回村小组、村委会签字盖章);5、林权权利人家庭成员证明——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林权权利人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村小组、村委会签字盖章);6、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林地(林木)勘查报告》(如宗地由整块分割成若干块则需进需重测量,填写《林地(林木)勘查报告》,由中介机构提供);7、《林地分户登记受理表》——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整宗林地分户给一人的情况,由申请人自行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各级审批部门完善签字盖章);8.《林权分户公示》及《公示》在村小组、村委会、乡政府张贴时的照片——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9、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共有人现场签字(共有人在必须到现场签字,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证明,年龄大、身体不方便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具证明,已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10、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
八、林权回归登记收件清单
1、林权回归登记书面申请(原件)——申请人提供;2、原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验看原件,收复印件);3、新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验看原件,收复印件);4、原转让人与林权到期之前的权利人就林木所有权及林木使用权达成相关协议;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林地(林木)勘查报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6、《林权登记公示表》及《公示》在林地所属的村小组、村委会张贴时的照片——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7、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新林权证属多户(或联户发证)共有林地,共有人需到现场签字(共有人须到现场签字,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证明,年龄大、身体不方便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具证明,已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8、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
九、林权内容更正登记收件清单
1、林权权利人提出林权内容变更原因的书面申请;2、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林权权利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提供,验证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4、若属林权权利人姓名错误由申请人出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材料——①村小组村委会签字盖章的证明;②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③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此三种材料其中之一即可);5、若属原登记错误,需提供原《现场勘查登记表》复印件;6、林地内容更正登记受理表——属于第4项、第5项情况的,不动产中心提供模板(由申请人完善林权权利人、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机关意见、签章);7、若属林种、树种、四至界线、面积错误应具有《林地(林木)勘查报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8、《林权宗地内容更正公示》在村小组、村委会张贴时的照片(申请人自行张贴,提供张贴照片)9、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若原林权证上有多位共有人,共有人到现场签字(共有人须到现场签字,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证明,年龄大、身体不方便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具证明,已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10、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
十、林权补换证登记收件清单
1、林权办理书面申请(原件)——申请人提供;2、林权抵押出具无贷款证明,有抵押不办理——不动产中心林权抵押窗口查询并出具证明;3、原林权证复印件或《林权登记申请表》——林草局档案室查询,并复印;4、林权权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5、若是换证,提交污损《林权证》(申请人提供)。6、若是遗失,提交《林权证》遗失公告——《林权证》遗失登报公告的报刊原件(申请人提供)。登记机构提报社账号,申请人交费回执返回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告之报社登报);7、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不动产中心现场填写,若原林权证上有多位共有人,共有人到现场签字(共有人须到现场签字,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证明,年龄大、身体不方便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由村小组出具证明,已死亡的需要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8、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中心现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