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特岗提前退休需具备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事业单位职工特岗提前退休,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对于职工特岗提前退休最早规定在《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该办法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
一、特岗退休需具备的条件
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工作年限,原劳动部在1999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作了明确规定,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目前执行的特殊工种名录,大多数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工种名称、制订具体标准,报原劳动部审批公布的。为此,原劳动部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我国逐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国家不再实行计划生产,企业自主经营、自主招工,同时由于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都已弱化甚至消失,致使特殊工种名录长期没有得到更新。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产业链延伸和工艺不断更新,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发生相应的变化,原有大部分有毒有害特殊工种性质已发生改变,同时又产生了一些新的有害身体健康的岗位。为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职业病防治实际,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5年修订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对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办理特岗退休的程序
第一步:职工向单位书面申请提前退休
第二步:单位填写《花名册》和《审核表》并加盖单位章;
第三步:《花名册》和《审核表》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第四步:单位带齐所需材料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特岗退休需要提供材料
1、人力社保局认定单位特殊工种的批复文件;
2、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
3、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
4、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
5、职工提前退休的申请;
6、其他资料(各地区会有所不同)
四、职工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认定方式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