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9年人类发现可的松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治疗作用以来,通过对其结构的修饰,合成了多种可的松类衍生物,如强的松、强的松龙、倍他米松、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以其具有的强大的抗炎及免疫抑制作用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糖皮质激素简称“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一类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调节糖、脂肪、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和代谢的作用,超剂量使用具有抑制免疫应答、抗炎、抗毒、抗休克等药理作用。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包括内源性(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和外源性(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两大类。按其作用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效、中效、长效三种:
(1)短效类:可的松、氢化可的松与内源性激素功能相同,其抗炎效力弱,作用时间短,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的危害较轻,可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中效类:泼尼松、泼尼松龙抗炎作用增强,作用时间延长,为抗风湿病治疗主要选用的激素类药物。
(3)长效类: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抗炎作用强,作用时间长,对HPA抑制明显,不宜长期用药,常作为临时用药,如抗过敏等。
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机体的免疫力,引起加重感染,甚至二重感染;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胃酸分泌,引起应激性溃疡、出血、穿孔;还可抑制成骨细胞的活性等造成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骨软化症等。其他不良反应如高血压、电解质紊乱、皮质类固醇性糖尿病等。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还可能引起HPA抑制;适时的减停糖皮质激素,可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1)患者已达到了最大的期待治疗效果;
(2)经过充分使用后,患者仍未达到的满意的治疗效果;
(3)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严重且药物无法控制;
有停用药物指征的人群,在征询医生建议后,应按照医嘱,给以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停药、减药不恰当有可能诱发戒断反应,这与治疗期间HPA受到抑制而引起的自身内源性糖皮质激素分泌不足密切相关,可导致病情加重或者反复。该抑制作用与糖皮质激素的种类,用药剂量,用药时长以及个体差异有关。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人群的停药方案,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来综合考虑。合适的减量速度既能防止基础疾病的复发活动,又能预防长期用药导致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的增加。对于接受糖皮质激素短期治疗的人群,如冲击治疗,用药时长小于1周的治疗,可直接停药;因为在此期间糖皮质激素引起HPA抑制不会在停药后持续存在,不容易引起停药反应。但对于较长时间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人群,在具有停药指征时,可采取逐渐减停药的方式,遵循“先快后慢”原则。以泼尼松为例,最常用的减量方案(方案主要基于经验)为:如果泼尼松给药日剂量为大于50mg,每1-2周日剂量减少5-10mg;
当泼尼松日剂量为20mg或已减到20mg时,每2-4周日剂量减少5mg;
当泼尼松日剂量为10mg或已减为10mg,每2-4周日剂量减少2.5mg;
当日剂量低于5mg/d时,每2-4周日剂量减少1mg(可通过交替日剂量来实现,例如第1日5mg、第2日2.5mg)直至停药。
若在减药过程中病情反复,可酌情增加剂量;症状消退后以更慢的速度或更小的减量幅度重新开始逐渐减量。当然,实际的减停药方案,需要个体化考虑。
总之,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达到治疗目标所需的最小剂量和最短持续时间,同时符合生理节律,采用晨时给药或隔日给药,可以减轻糖皮质激素对HPA的抑制,方便患者更加快速安全的停药。作为一把力量强大的双刃剑,糖皮质激素在迅速控制患者炎症反应的同时也会产生很多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权衡利弊,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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