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六八篇)
【68】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六八篇)--
作者///桂西老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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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退休的光景里,才知道那些曾经创痕过往,在心思絮语里,形成一行行象形文字所组成的斑痕韵味,变成时光匆匆所构成的88节多彩与无奈相互感叹的的文字……真实叙说了我心地上万般情怀和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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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这明显就是地方自治为少数退休获取利益的极左行为做法?我们认为,广西这种做法是很不公平、不合法、不实事求是的,依据不准确,依理不服人,办事不公平。更不体现人治让多数人受益的基本原则,不符合社会养老金改革初衷做法。前后都是一个板块的整体退休人,为什么要这样割裂划分前后?法规依据在哪里?共同退休人的合法权益变成一纸空话。可以这么说,是党委政府在制造离退休人员这一群体板块待遇上的两极分化和人心矛盾。拉大之间的待遇差距,制造经济贫富悬殊。必须完善立即修正。第三,2014年国庆前退休的人员都是直接参加“养老保险改革并轨”的辛劳受益者,不是局外人,更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退休后的残渣余孽。现在退休所划分待遇的界限仍旧按照1949年国庆前为离休人员,以后为退休人员的比例计算给予待遇,到现在,我们国家都在执行各个不同势力时期的退休比例计算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没有统一的新的具体规定,而是按原来的老办法算计给这一群体待遇。差别很大……
国务院国发[2015]2号文明确具体规定了制定了“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后退休的人在职时,执行了个人缴纳8%养老保险金的实际缴费办法,这是改革要求做法规定,顺都必须按比例缴纳。为此,就这样把只缴纳了一个月或者几个月[几年/几天]的养老保险费列算成'缴费满15年’养老金了,就移花接木张冠李戴地当作原来享受的级别年限来待遇计算调整养老金待遇补发,很不合理……关键就是这点,有的根本都缴费不够,就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算计了,就名正言顺地给予调整增加养老费。把之前那些退休的群体隔界抛弃不理,很是思想不通,无法理解,对此,我们就不得不苍天叩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