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不少中国人还有“取妻当如薛宝钗”之想。诚然的,宝钗是美貌,是端庄,是和平,是多才,是一般男子最感到“受用”的贤妻。如果你是一个富贵大家庭的主人,她可以尊重你的地位,陪伴你的享受;她能把这一家长幼尊卑的各色人等都处得和睦而得体,不苛不纵;把繁杂的家务管理得井井有条,不奢不吝。如果你是一个中产以下的人,她会维持你合理的生活,甚至帮助你过穷苦的家计,减少你的许多烦恼。如果你多少有些生活的余裕,她也会和你吟诗论画,满足你风雅的情怀。她使你爱,使你敬,永远有距离地和平相处度过这一生。不合礼法的行动,不近人情的说话,或是随便和人吵嘴怄气的事,在她是绝不会有的。寻找人间幸福的男子们大概没有不想有宝钗这样一个妻子。也许由于过分同情于失败者,另有些人对于这一位标准闺秀竟认为是虚伪,阴险,奸诈,故意破坏了宝玉和黛玉的婚姻,非理地篡取了“宝二奶奶”的地位。有些《红楼梦》的批注者还要硬说是宝钗和宝玉先有了“苟且之事”,把她谴责诬蔑到极点。于是历史上“拥林”、“拥薛”成为极端的两派。《二借庐笔谈》曾记载过这样一段有趣味的故事——
许伯谦孝廉论《红楼梦》,尊薛而抑林。以为林黛玉尖酸,宝钗端重,此直被作者瞒过。夫黛玉尖酸,固也;而天真烂漫,相见以天;宝玉岂有第二知己哉?况黛玉以宝钗之奸,郁来得志,口头吐露,事或有之。……况宝釵在人前必故意装乔,若幽寂无人;如观金锁一段,则真情毕露矣。己卯春,余与伯谦论此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毓仙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话《红褛梦》。
他们这样的官司是永远打不清的。如果林薛二人不是都具备着在人心上相当的重量而各有千秋,《红楼梦》 这部大悲剧就不能成立了。注重现实生活的人们,你去喜欢薛宝钗吧!倾向性灵生活的人们,你去爱慕着林黛玉吧!人类中间永远存在着把握现实功利与追求艺术境界的两派;一个人自己也常可能陷在实际福利与意境憧憬的矛盾中;林薛两种典型,正是《红楼梦》作者根据这种客观的事实所创造出来的对立形象。
然而仅止于这样的说明是不够的。我们还须要更进一步去理解作者的心理。中国的浪漫主义作家不同于拜伦、歌德、普希金,中国的现实主义者也不是巴尔扎克、莫泊桑、契诃夫或易卜生。从前中国的浪漫主义或现实主义作家对于自己时代中的所谓“正派人物”,很少采取大声的诅咒或坦白的暴露态度;他们的写作常陷在一种很艰难的处境中。《西厢记》对于老夫人的不满,《三国演义》对于刘备侧面的描绘, 《水浒》对于宋江心理的分析,都是同样一方面表露微词,一方面承认他们的地位与优点。因为那本不是自己所喜悦的角色,但实际上又断乎无从取敌视的态度。只有逼使着自己更客观,更深人,以极其精细的技巧掘发出那些自居正统的人物的内蕴,并且指示出他们的命运。《红楼梦》中有两个这种风格的角色, 一个是贾政,一个就是薛宝钗。作者对于这两个人是以十分郑重的心情加以处理,在他和她身上,不能有一点任性与忽略。
《红楼梦》作者曾借湘云与黛玉联诗的机会,说出“不犯着替他们颂圣去”的话,足见他不满意于当时一般歌舞升平的正统文艺。对于自己的写作,在主观方面提出超越时代的宝玉黛玉的思想与风格;在客观方面,他随时指示出那时代主流力量之衰朽的现象,而决不为满清鼎盛的康乾统治而说教。宝玉黛玉违反时代的威力,自然是悲剧的主人翁;但另一方面,有些代表正统力量制造别人悲剧的人物,自己所立足的队伍,也在动摇、破裂,而同归于尽。玩火的王熙凤受了惩罚,无能而固执的贾政到老毫无出路,抢上岗位的薛宝钗也被牺牲:这样才表现出概括时代的全面悲剧。作者对于薛宝钗当然是作为林黛玉的对照典型面提出的。从一般的人的形象来说,作者使薛宝钗几乎赋有压倒黛玉的力量:她的容貌、品德、才智,不但处处可以与黛玉为敌,而且她取得被环境所推崇喜悦的地位,成为中国封建时代最美满的女性。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宝玉黛玉的反时代性之顽强,使人理解到在正统风格以外,还有更优越的灵魂存在。话虽如此,宝钗这人物的提出,毕竟自有其独立存在的意义。作者对传统的贤妻良母主义之为当时女性生活的领导规范,不能不加以尊重,譬如自甘淡泊而孀居教子的李纨,作者显然予以人格“完”整的嘉许。如果作者对于宝钗是根本鄙视的态度,她便失去了分裂宝玉的感情的资格。这里所谓宝玉感情的分裂,倒不一定是宝钗能从恋爱技术上去争取宝玉,而是宝钗那种完好的风格足以使宝玉彷徨留恋,不能专注于黛玉。更确实地说,就是宝钗和黛玉两种典型代表着两种时代——正统主义与浪漫主义;而宝玉是被第一种时代 的力量所羁绊,被第二种时代的精神所吸引。这样才使得他既不能全任性灵而飞跃,又不能安于现实而屈服,因此形成恋爱生活上时代差别的矛盾。这是作者对于恋爱问题和时代关联的正确理解,绝不同于许多传奇小说的庸俗作风,仅把两个女子的美貌程度之相等来作成恋爱纠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