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兜底“保收益”的承诺无效,签了协议也不行!4亿打水漂……

安信信托(*ST安信,600816.SH)一直在退市的边缘徘徊。

安信信托在2020年的夏天爆了雷,产品大面积逾期,5月底宣布正与重组方协商重组方案,一直也没有完成,现在关于产品逾期的诉讼一直不断。

在最近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中,安信信托“赢”了一场。

湖南高速财务公司认购了安信信托的“安信安赢42号”产品,依据协议,安信信托自2019年5月4日起每季度向湖南高速支付信托资金不低于1亿元,但安信信托并未履行协议。

今年1月,湖南高速将安信信托告上法庭。8月,法院一审判决,安信信托应向湖南高速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本金4亿元及信托资金及收益等相关费用,但是安信信托不服,上诉了。

如今,安信信托迎来了二审判决,湖南高速财务公司败诉了。

法院认为安信信托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是保收益的约定,属于违法的刚性兑付的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四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的规定,应属无效。

也就是说,经过这个大反转,安信信托不用承担4个亿的补偿,而湖南高速不仅拿不回4亿,还得交500多万的费用,估计内心是无比崩溃。

这也是目前安信信托首个因法院认定“刚性兑付”承诺无效而胜诉的案件,今年5月初,安信信托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5亿元。

但是,经过此判决,投资者们也应该长点心,当初的刚性兑付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即便是落实到纸面协议中的刚兑也是可以打破的,毕竟整个资管行业打破刚性兑付的趋势和氛围早就形成了。

银保监会此前在通气会上就重申,信托公司出兜底函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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